皖通科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8 18:08: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
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3 日、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减 少 至 428,409,749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428,431,749 元 减 少 至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
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
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
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邮件或现场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室
   联系人:杨敬梅
   电话:0551-62969206
  传真:0551-62969207
  电子邮箱:wtkj@wantong-tech.net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
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皖通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