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许可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8 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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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6-075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类型:开发、生产及商业化许可等
  ●协议内容:控股子公司药友制药获智翔金泰授予许可产品(即以纬利妥米单
克隆抗体(GR1803)为唯一活性成分及/或约定的同时靶向 BCMA 和 CD3 的双特异性
抗体药品)于许可区域(即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及领域(即用于人类疾病的诊
断、预防和治疗)的临床开发、商业化的独占权利以及生产工艺研究、生产的排他
权利,并将由药友制药作为该产品于许可区域的上市许可持有人(MAH)。
  ●特别风险提示:
但不限于国家药监局等)的批准。根据药品研发经验,药品研发是项长期工作,需
要经过临床试验、注册等诸多环节,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许可产品能否完成相关
临床试验以及于许可区域获得上市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概述
药友制药获智翔金泰授予许可产品(即以纬利妥米单克隆抗体(GR1803)为唯一活
性成分及/或约定的同时靶向 BCMA 和 CD3 的双特异性抗体药品)于许可区域(即中
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及领域(即用于人类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的临床开发、
商业化的独占权利以及生产工艺研究、生产的排他权利,并将由药友制药作为该产
品于许可区域的上市许可持有人(MAH)。
      本次许可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请股东会
批准。
      二、许可产品的基本情况
      GR1803 是一种双特异性抗体,可同时结合 BCMA 和 CD3 抗原,从而将细胞毒性 T
细胞重定向至表达 BCMA 的细胞,拟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抑制剂、一种免疫调节剂和一种抗 CD38 单克隆抗体)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成人患者被国家药监局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2026 年 1 月,该适应症的附条件
上市申请获国家药监局受理、并已被纳入优先审评品种名单。此外,截至本公告日
期(即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同),该药品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于中国境内处
于 I 期临床研究阶段、GR1803 注射液(皮下注射)用于复发性/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
的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国家药监局批准。
      根据 IQVIA MIDASTM 最新数据 ,2025 年,BCMA×CD3 靶点抗体药品于全球范围的
销售额约为 11.39 亿美元。截至本公告日期,已有 2 款 BCMA×CD3 靶点抗体药品于
中国境内获附条件上市批准,分别是 Pfizer Inc.的埃纳妥单抗注射液(2025 年 3
月获批上市)、Janssen-Cilag International NV 的特立妥单抗注射液(2024 年 6
月获批上市)。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智翔金泰成立于 2015 年 10 月,注册地为重庆市,其为上证所科创板上市企业
(证券代码:688443),法定代表人为刘志刚。智翔金泰主要从事自身免疫性疾病、
感染性疾病和肿瘤等疾病领域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及商业化。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持有其约 54.54%的股权;蒋仁生为其实
际控制人。
    由 IQVIA 提供,IQVIA 是全球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
  四、《许可协议》主要内容
  (一)许可内容
  于许可区域及许可领域内(定义见下文),智翔金泰就许可产品授予药友制药
作为上市许可持有人(MAH)且可分许可的如下权利:
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生产的权利)。
  (二)许可区域: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
  (三)许可领域:用于人类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
  (四)付款
市里程碑及技转里程碑款项,具体如下:
  (1)首付款至多 30,000 万元,于本协议生效后依约支付/结算。
  (2)上市里程碑至多 25,000 万元,依约于许可产品首次获得国家药监局上市
许可后支付。
  (3)技转里程碑至多 5,000 万元,依约根据许可产品生产技术转移以及生产场
地变更等进展支付。
药应依约向智翔金泰支付分梯度的销售里程碑款项。
  于销售提成期限内,药友制药应根据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年度净销售额达成
情况、按约定的高单数至低两位数百分比(或根据调减机制)向智翔金泰支付销售
提成。销售提成期限届满且足额支付《许可协议》项下的约定付款项后,本次许可
转为永久的、不可撤销的、许可费付讫的许可。
  (五)生效
  本协议自 2026 年 5 月 28 日起生效,有效期持续至销售提成期限届满之日止,
但依约提前终止的除外。
  (六)本协议终止的主要情形
有权终止。
限内亦未能协商一致等情形,药友制药有权终止本协议。
对许可产品的商业化且未于约定期限内补救等情形,则智翔金泰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许可旨在充分发挥双方在临床、生产和商业化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丰富
本集团在血液瘤领域的产品管线,从而强化在该治疗领域的竞争力。
  六、风险提示
但不限于国家药监局等)的批准。根据药品研发经验,药品研发是项长期工作,需
要经过临床试验、注册等诸多环节,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许可产品能否完成相关
临床试验以及于许可区域获得上市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八、释义
                 药友制药获智翔金泰授予许可产品于约定的许可区域及领
                 域内的临床开发、商业化的独占权利以及生产工艺研究、生
  本次许可       指
                 产的排他权利,并由药友制药作为该产品于许可区域的上市
                 许可持有人(MAH)。
  本公司、       指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星医药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
国家药监局    指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证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纬利妥米单克隆抗体(GR1803)为唯一活性成分及/或约
许可产品     指
             定的同时靶向 BCMA 和 CD3 的双特异性抗体药品
             就许可区域内任一地区而言,自该地区首次商业销售之日起
             至以下最晚之日止:(1)12 年届满、(2)约定的分子核心
销售提成期限   指
             专利权利的全部有效权利要求到期之日、(3)该地区的所
             有监管排他期届满之日
药友制药     指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元、万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证所科创板上市企
智翔金泰     指
             业,证券代码:688443
中国境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本公告而言,不包含港澳台地区
                            药友制药与智翔金泰签订的《关于 GR1803
《许可协议》   指
             项目的许可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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