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29,970,4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
发现金股利 191,616,034.67 元(含税),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约 1.34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637,653,078.17 元的比
例为 30.05%,剩余结转下一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29,970,40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4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06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 11 号
咨询联系人:夏晓波
咨询电话:0535-4631769
传真电话:0535-4631176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