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特电子”、“发行人”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证监许可〔2026〕220 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 12,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
板上市。
本次发行价格 7.0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9.97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 2026 年 5 月 25 日(T-4 日)发布的“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8.92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
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
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
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7.45 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
除;将申报价格为 7.45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3,300 万股(不含)的配售对
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 7.45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3,300 万股,且申购时
间晚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 14:42:55:153 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7.45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3,300 万股的配售对象且申购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5 日
前排列剔除 3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334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
总量为 1,000,430 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
数量总和 33,347,700 万股的 2.999997%。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可比上市公司估值
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08 元/股,
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6 年 5 月 29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
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
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
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
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
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
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
投资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由发行人的高级管
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中信证券资
管高特电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中信证券资管高
特电子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高特电子
员工资管计划”或“员工资管计划”)和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
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高
特电子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 456.3841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 3.8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824.8584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3.54%。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3,6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
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3,281.2425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7.34%。初始战略
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318.7575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1)18.6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2.4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24.8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29.9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截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8.92 倍。
截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T-4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
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T-4 日股 2025 年扣 2025 年扣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市盈率-扣非 市盈率-扣非
(元/股) (元/股) (元/股) 前(2025 年) 后(2025 年)
算术平均值 -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4 年扣非前/后 EPS=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注 3:招股书里选用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为华塑科技(301157.SZ)、沛城科技(874553.NQ)及科工电
子(874963.NQ),其中沛城科技(874553.NQ)、科工电子(874963.NQ)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成交
不活跃,因此未纳入可比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7.0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29.97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
司 2026 年 5 月 25 日(T-4 日)发布的“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8.92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
性做出投资决策。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公司围绕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持续的技术创新,历经二十余年技术迭代
形成覆盖“数据采集-均衡管理-算法诊断-安全防护-能量管理”的自主技术体系:
①电池信息采集与传感技术
电池信息采集与传感技术是保障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的核心基础,其精度与可
靠性直接影响电池荷电状态(SOC)及健康状态(SOH)等关键参数估算精度,
进而影响系统效能与安全性。公司合作研发并量产的 GT2818 芯片可精准监测单
体电芯电压、温度及安全阀状态,通过与主动均衡芯片无缝交互提升电池系统性
能与稳定性。面向高压直挂场景,公司 BMS 产品创新采用光纤通信技术,在简
化架构的同时实现可靠性提升与成本优化。配合数据滤波算法,储能电池管理系
统数据采集精度与可靠性得到强化,同时研发储能故障录波设备为储能系统故障
溯源提供可靠基础支撑。相关方案已投入产业化应用并持续迭代升级。
②全态双向主动均衡技术
公司创新研发全态双向主动均衡技术,构建基于电源母线的双向主动均衡拓
扑,开发跨电池簇/模组的系统级均衡架构,实现能量直传且无需额外增加系统
线束,强化系统稳定性。其主动均衡策略通过多维参数分析与记忆融合机制,完
成多源异质数据同步校准,结合电池老化规律及环境变量解析,精准识别单体容
量差异并智能生成最优均衡策略。基于合作开发并量产的 GT3801/GT4801 双向
主动均衡芯片设计多重保护机制,实现安全可靠高效的均衡控制。该技术体系完
整展现“芯片-硬件-软件”全流程研发能力,已规模化应用于公司储能产品并持续
迭代升级。
③电池状态诊断技术
公司基于对电池的专业理解、工程应用经验及海内外持续深耕,交叉应用电
化学机理、统计学习与工业大数据挖掘等多领域前沿知识,通过数字化建模、数
据驱动算法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升级,自主研发电芯级高精度状态感知算法
集群。基于电池在不同运行状态、寿命状态及外部环境下电气特征参数的精确提
取,建立电池单体-模组-簇-系统-整站多层级全生命周期诊断体系,实现了行业
领先的 SOC、SOH、SOP、SOE 多维信息精准估计、电池特征自学习与模型参
数自适应等核心技术,为电池全态均衡技术、安全及热失控管理技术、边端能量
管理技术等提供了基础数据与技术支撑。
④电池安全及热管理技术
开展高效可靠的电池安全及热管理系统技术研发可以有效提升储能系统安
全性,公司创新性地提出电池安全(SOS)评估技术,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及潜在
风险归因,深入推进储能电池失效机理的量化研究与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多模态特
征在线检测,突破传统单一指标评价瓶颈,形成涵盖灾变机理建模、时域特征挖
掘、故障智能诊断的全链条技术体系,可提前精准定位异常电池,实现对电池性
能演化行为的精准监测、电池安全状态的动态分级评估以及异常风险的主动提前
防御。相关技术已应用于发行人储能 BMS 产品,并持续优化。
⑤智能化能量管理技术
为适应用户侧储能和微网等分布式能源的发展需求,公司自主开发了边端能
量管理系统,采用嵌入式微服务架构,集成了能源数据采集、分析、能量调度与
系统管理等功能,具备高效协调微网中各类能源、优化能源结构经济性与可靠性
的能力。该技术兼容分布式储能柜的就地监控与能量管理功能,支持储能系统信
息的实时汇聚、联控联调、安全诊断与健康管理,具备无线物联网 4G 通信接口、
数据存储功能及云边互动能力,支持用户端直接访问现场终端运行状态。该边端
能量管理技术为工商业储能系统提供了集约化、智能化、一体化的低成本就地集
控解决方案,助力提升能源效率、优化能源成本。
竞争优势
公司基于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及前瞻性的市场判断,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并针
对行业痛点,持续进行产品研发。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于新型储能系统一站式全
生命周期管理,构建以储能 BMS 相关产品为核心的“BMS+纵向一体化产业生态”,
相关产品广泛应用于电源侧/电网侧大型高压储能电站,以及工商业储能、户用
储能等领域,通过构建多场景综合解决方案矩阵,形成覆盖电池状态管理、安全
预警、智慧运维的全价值链服务能力,为国家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及能源数字化转
型提供高可靠的技术支撑。
公司储能 BMS 产品由储能 BMS 模块、高压箱、汇流柜、一体化集成母排
CCS 和线束等构成。其中以储能 BMS 模块为核心,按照三级分布式架构设计,
包含一级电池管理模块(从控模块 ESBMM)、二级电池簇控制管理模块(主控
模块 ESBCM)、三级电池堆控制管理主机(显控模块 ESMU),配套高压箱(内
置主控模块)、汇流柜(内置显控模块)等产品使用,构成新型储能电池管理系
统。
此外,公司密切追踪行业技术前沿动态,精准洞察客户需求,聚焦电池安全
管理领域,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完善产品性能与算法,提高算法对各种应用
场景的适用性和系统的容错能力,形成了丰富和完善的产品线,可以结合客户在
性能需求、工况环境、容量大小等方面的不同需求提供差异化技术方案和定制化
产品开发。
储能行业在数智化转型背景下,面临规模化应用带来的运维效率优化与数据
协同管理需求。随着技术升级推动行业形态变革,BMS 与 EMS 的数据融合能力
成为提升储能智能化、经济性与安全性的关键。基于工商业储能系统
“BMS+EMS+数据运营服务”的综合需求,高特电子专门为储能市场推出了一体
化集控单元及数据服务,实现从产品前服务到运维后服务的转型。
公司数据服务是基于微网数据聚合、数据分析、数据预测及系统控制功能,
为电网和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经济的运维与运营服务,采用云计算、物
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用户通过可视化数据可以全面掌握微网站点设
备故障、运行效率及运营收益等状态。公司的一体化集控单元产品及数据服务已
广泛应用于多个工商业储能和微电网管理项目,截至 2025 年末汇聚接入的微网
站点数量超过 3,500 余个。
①标准制定情况: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累计主导/参与国家/行业/团体/地方
标准 34 项,其中主导或参与起草 5 项 BMS 相关国家标准、6 项行业标准,承担
或参与国家级研发课题 2 项、省级研发课题 4 项。
主导或参与起草 5 项 BMS 相关国家标准如下:
序号 名称 标准类型 标准号 主办单位 实施时间
电化学储能电站安 电力企业联合会/
术导则 准化技术委员会
预制舱式锂离子电 电力企业联合会/
规范 准化技术委员会
电力企业联合会/
电化学储能电池管
理通信技术要求
准化技术委员会
电力企业联合会/
电力储能用电池管
理系统
准化技术委员会
序号 名称 标准类型 标准号 主办单位 实施时间
市场监督管理总
电动汽车用电池管 局/标准化管理委
理系统技术条件 员会/全国汽车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
承担或参与国家级研发课题、省级研发课题具体如下:
序 项目 委托 发行人角 项目实施 进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号 等级 单位 色 期间 情况
国家重点研发
中华人
电化学储能站 计划“重大自然 2023 年 11
民共和 进行
国科学 中
技术 共安全”重点专 年 10 月
技术部
国家级 项
中华人
蓄电池性能分 国家科技型中 2011 年 02
民共和 已完
国科学 成
在线维护系统 新基金项目 年 02 月
技术部
大功率全钒液
浙江省“尖 浙江省 2025 年 01
流电池关键技 进行
术开发及其产 中
攻关计划项目 术厅 年 12 月
业化应用
基于自动化学
浙江省“尖 浙江省 2024 年 01
习的高压电池 进行
系统主动安全 中
攻关计划项目 术厅 年 12 月
技术研究
省级 面向储能电站
电池热失控等 浙江省“尖 浙江省 2024 年 01
进行
中
与智能预警技 攻关计划项目 术厅 年 12 月
术研究
基于铅酸蓄电
江西省 2017 年 01
池二次利用的 江西省重点研 已完
小型光伏系统 发计划 成
术厅 年 12 月
研发和应用
②市场地位:公司在大型储能 BMS 领域产品出货量持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认可度。根据 CESA 发布的《2024 中国新型储能
产业发展白皮书》,公司位列 2023 年中国新型储能 BMS 企业 TOP10 名单第一
位;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和国家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统计数据,
截至 2024 年末和 2025 年 6 月末,已投运电站装机占比前五位的 BMS 厂商包括
高特电子、协能科技、海博思创、比亚迪、阳光电源。2022 年至 2024 年,按照
BMS 产品出货量对应的储能项目装机规模占比测算,公司的全球市场占有率约
为 23%左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数的 96.78%;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32,320,870 万股,约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
购总量的 96.92%,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高
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
称“《发行公告》”)。
(4)《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
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
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
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
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
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
本次发行。
(6)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
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
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
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
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
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发行价格 7.08 元/股和 12,000.00 万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84,96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约 9,422.64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75,537.36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
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
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
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
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股申购。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6 年 6 月 2 日(T+2 日)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
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
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
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6 年 6 月 2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
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以及获
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
责任,主承销商将该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
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
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
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
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
行公告》中“一、(六)回拨机制”。
果未能获得批准,则本次发行股份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对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
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
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
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
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后续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
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
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网,网址 www.stcn.com;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
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
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
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
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发行人: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