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 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7 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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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92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6-052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及证
                 券事务代表聘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审议并通
过:
  聘任林桂燕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5 月 26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5,075,851 股,占公司股本的 3.1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沈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5 月 26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1,766,8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梁振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5 月 26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3,332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姚文轩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5 月 26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鱼海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5 月 26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1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聘任钟子怡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6 年 5 月 26 日起生效,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
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符合任职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在过渡期满前调整至符
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要求。
  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未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有利于保障董事会的正常履职,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经审查,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
政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在过渡期满前调整至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
关规定要求。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经审查,公司拟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会计专
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关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岗位的情形。
六、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备查文件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
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林桂燕,女,196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 8 月
  毕业于中南大学冶金分析化学专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2 年 8 月至 1996
  年 4 月就职于国内贸易部物资再生利用研究所,任分析室主任;1996 年 5 月至 2005
  年 5 月就职于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中心;2005 年 6 月至 2014 年 4 月就
  职于凯大有限;2014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就职于凯大催化,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任凯大催化董事兼总经理。
      林桂燕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桂燕女士与公司董事长姚洪先生
  是夫妻关系,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桂燕女士与董事长姚洪先生,副
  董事长、副总经理沈强先生,董事唐向红先生是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形外,林桂
  燕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
      沈强,男,196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7 月毕
  业于复旦大学物理化学专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1 年 9 月至 2000 年 9 月,
  就职于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中心;2000 年 9 月至 2005 年 1 月,就职于
  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贵金属室,任总工程师;2005 年 3 月起就职于凯大有限,
  任总工程师;2011 年 4 月起兼任凯大有限董事;2014 年 4 月至 2026 年 5 月,任凯
  大催化董事兼副总经理,2026 年 5 月至今,任凯大催化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沈强先生与董事长姚洪先生,董事、总经理林桂燕女士,董事唐向红先生是一
  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形外,沈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梁振亚,男,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月起,就职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生产部长、副总工程师;2023
  年 5 月起,就职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
    梁振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姚文轩,男,199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8 月,就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曾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员;2019
  年 9 月至 2023 年 4 月,就职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曾任助理经理;2023 年 5 月起,
  就职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姚文轩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鱼海容,男,198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 年 6 月
  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广告学专业,学士学位。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9 月,
  就职于杭州威星电子系统软件有限公司市场部;201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7 月,就职
  于杭州优时软件有限公司;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7 月,就职于浙江杭化科技有限
  公司生产部;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4 月,就职于凯大催化,任办公室主任兼销售
  经理;2017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凯大催化,任董事会秘书。
    鱼海容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钟子怡,女,200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4
  年 4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浙江联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5 年 7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杭州锐健马斯汀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6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凯大催化,任证券事务代表。
    钟子怡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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