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7 21: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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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 编号:2026-032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1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
铂 科 新材 料 股 份 有限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股 票 注 册 的 批复 》 ( 证 监 许 可
[2025]139号)同意,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21,935股,每股面值人
民 币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44.63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253,049.0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由其于2025年2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600004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
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
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账户状态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   中国银行深圳园
      份有限公司      艺路支行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   民生银行深圳高
      份有限公司      新区支行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   招商银行深圳华
      份有限公司      润城支行
    惠州铂科实业有限公   兴业银行深圳新
        司        安支行
    惠州铂科新感技术有   中国银行惠州惠
       限公司      东支行营业部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近期,公司全部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全部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均为0元。鉴于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
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该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并将销户时结
算利息2,527.19元人民币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
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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