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
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法开展了董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 BI LEI、
BI CHAO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井阳、林明耀、牛
双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下简称“独立非执行董事”或“独
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将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
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上述
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充分的独立性,且均已
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因此,同意
陈井阳、林明耀、牛双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
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陈井阳、林明耀、牛双霞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
明材料,其中陈井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
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且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一、 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BI LEI(毕磊),1971 年出生,新加坡国籍,应用物理和电气工程专业硕士
学历。1995 年 12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新加坡科技局数据存储研究所研发工程
师;2000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飞利浦半导体亚太研发中心高级芯片设计工程
师;2004 年 10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副总;2010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历任峰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有限”)
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首席执行官;2020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首席执行官。
BI LEI(毕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BI LEI(毕磊)先
生通过控股股东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香港”)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12,391,934 股,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激励所得股份 18,000 股。不存在《公
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
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BI CHAO(毕超),1958 年出生,新加坡国籍,博士学历。1984 年 11 月至
公司高级工程师;1996 年 8 月至 2014 年 6 月,先后任新加坡科技局数据存储研
究所主任工程师、研究员、资深科学家;2014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峰岹科技,任
首席技术官,现任公司董事、首席技术官。
BI CHAO(毕超)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BI CHAO(毕超)
先生通过控股股东峰岹香港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739,677 股,直接持有公司股权
激励所得股份 6,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井阳,1982 年出生,金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已取得国
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8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历任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兼董秘助理、董事、董事会秘书。2016 年 3 月至 2024 年 11 月,
历任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副
董事长。2024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汇炬共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井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牛双霞,1981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12 年至 2023 年,
历任香港理工大学工程学院研究助理教授、助理教授、副教授。2023 年至今任香
港理工大学工程学院教授;2025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牛双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明耀,1959 年出生,中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85 年 4 月至 2004 年
气工程学院教授。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大烨智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3 年 2 月至今,任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4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明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