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 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7 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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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28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
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
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及说明
有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取得
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并实际完成本次发行后的完成时间为准);
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考虑发行费用),该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仅为公司用于本次测算的估计,最
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为准;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973.40 万元。假设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较 2025 年度按照减少 10%亏损、持
平、增加 10%亏损等三种情景分别计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
成公司盈利预测);
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对公司 2026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影响,具体
情况如下: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46,684.35      46,684.35     49,184.35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3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26 年 10 月
假设 1: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与 2025 年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22,901.49 -22,901.49 -22,901.49
非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31,973.40 -31,973.40 -31,973.40
非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49          -0.49         -0.49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69          -0.68         -0.68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49       -0.49      -0.49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69       -0.68      -0.68
假设 2: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减少 10%亏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22,901.49 -20,611.35 -20,611.35
非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31,973.40 -28,776.06 -28,776.06
非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49       -0.44      -0.44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69       -0.62      -0.61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49       -0.44      -0.44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69       -0.62      -0.61
假设 3:2026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增加 10%亏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22,901.49 -25,191.64 -25,191.64
非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31,973.40 -35,170.74 -35,170.74
非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49       -0.54      -0.53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69       -0.75      -0.75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49       -0.54      -0.53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69       -0.75      -0.75
  鉴于公司报告期内仍处于亏损状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及上表假设基础进行测算,增
发股份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是,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
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特此提
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鉴于公司
报告期内仍处于亏损状态,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增发股份可
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未来若公司逐步实现盈利,增发股份依然存
在摊薄即期回报的可能性。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即期
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6 年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而
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
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
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分析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
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有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并保持公司业务的持续蓬勃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综合竞争力,支撑公司长期发展,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抗风险能力。
  (二) 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在射频前端芯片领域具备深厚的研发实力与技术储备。自 2011 年成立
以来,公司专注于射频前端芯片领域,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逐步将研发投入转
化为实际的经营成果,并形成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 5G 发展周期
与国产替代的大背景下,公司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前瞻性的技术研发,持续加
强以射频功率放大器为核心的完整射频前端解决方案布局。
  截至 2025 年底,公司现有研发人员 150 人,占员工总数 61.48%,核心成员
平均从业经验较长,技术范围覆盖芯片设计能力和集成化模组设计能力等方面。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技术经验和行业经验,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与
用户需求,为公司的发展方向提供指导。凭借优秀的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公司
吸引了诸多人才加盟。在此基础上,公司通过制定完善的内部培训计划,设置具
备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实施完善的股权激励计划,打造浓厚的工程师文化,
为员工提供发展空间与创新的平台。
  公司的射频前端模组产品已经在三星、vivo、小米、OPPO、荣耀等国内外头
部智能手机机型中大规模量产,并进入华勤通讯和龙旗科技等一线移动终端设备
ODM 厂商,拥有优质的客户结构和客户基础。头部客户采用公司的产品具备良
好的示范效应,为公司进入更多的头部客户奠定基础。2024 年以来,公司成功导
入三星自研的供应链体系,新一代小尺寸、高功率的 MMMB PA 模组以及 5G
UHB 频段 L-PAMiF 模组均在三星自研智能手机出货,为深化大客户合作奠定了
基础。
  公司积极布局物联网领域,公司 5G 全频段产品已在广和通、日海智能等头
部无线通信模块厂商规模量产,推动 5G 在物联网领域的规模应用。公司与头部
无线通信模块厂商进行深度合作,成功开发出适用于 5G 通信模块需求的小尺寸、
低成本、高性能的产品,未来将在 5GRedCap、车载等领域继续合作,共同制定
并推出更有市场竞争力的方案。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
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强募投项目推进
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等措施提升公
司运行效率,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慧智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
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新一代移动通信射频前端模组研发项目、面向新兴应用场
景的通信模组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
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
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
期回报的摊薄。
     (三)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
障。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制定利润分配
方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
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
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等监管部门制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
补充承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制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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