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3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回购
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用于注销
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26-02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报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 至下午 17:00)
。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
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