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7 21:08: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6-038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
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回购
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用于注销
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26-02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报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 至下午 17:00)
                          。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
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玲珑轮胎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