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8 证券简称:好上好 公告编号:2026-066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与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785,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已审批未
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622,500 万
元,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53,000 万元,子公司与子公
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为 109,500 万元,上述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
者续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北高
智”)、深圳市天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午”)、全资孙公司香港
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北高智”)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
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分别与光大银行、邮
储银行签署了担保合同(以下统称“担保协议”),为上述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
授信业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本次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公司对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 是否
被担保 近一期资产 被担保方的担 额度(万 占上市公司最 关联
方持股 负债率 保余额(万元 元或等值 近一期经审计 担保
比例 或等值外币) 外币) 净资产比例
前海北高智 100% 70.22% 80,876.26 30,000 18.32% 否
公司 深圳天午 100% 72.29% 4,700.00 5,000 3.05% 否
香港北高智 100% 81.19% 114,021.98 10,000 6.11% 否
合计 45,000 27.48% -
注:上述担保余额涉及外币的按照 2026 年 4 月 30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8628 计算。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名称: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XE4T1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3 号前海卓越金融中
心(一期)8 号楼 1507A
法定代表人:王寒飞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5 日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物
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前海北高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前海北高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0,921.44
负债总额 134,071.42
净资产 56,850.02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6,721.93
利润总额 2,386.99
净利润 2,011.14
(二)深圳市天午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市天午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38279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 002 号飞亚达科技大
厦 1501
法定代表人:夏世勋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10 日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光电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济信息
咨询;国内贸易;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深圳天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天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0,252.46
负债总额 50,784.93
净资产 19,467.53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650.63
利润总额 2,659.55
净利润 1,990.12
(三)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HONGKONG HONESTAR TECHNOLOGY
CO., LIMITED)
商业登记证号码:67927310
注册地:香港新界葵涌工业街 24-28 号威信物流中心 14 楼 A 室
董事:朱植满
已缴纳出资额:12,020,000 美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5 日
经营范围:电子贸易及技术外包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高智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香港北高智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7,240.00
负债总额 176,377.23
净资产 40,862.77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5,190.50
利润总额 2,027.78
净利润 1,484.04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
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
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
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二)公司与邮储银行签署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
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
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
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
形下)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三)公司与邮储银行签署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
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
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
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
形下)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四)公司与邮储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
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
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定的主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之日,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
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
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
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债权人即有权要求保证
人就债务余额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五、累计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累
计人民币 273,697.77 万元(按照 2026 年 4 月 30 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1:6.8628
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7.1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
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