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4:00 在江苏省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青年路苏州中来
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
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承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183名,代表118,294,29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56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
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06,318,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80人,代表股份11,975,67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99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81名,代表股份12,017,16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名,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11,975,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221,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935%;反对835,6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944,77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0762%;反对835,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6.9541%;弃权2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7,221,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935%;反对835,6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944,77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0762%;反对835,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6.9541%;弃权23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7,207,6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814%;反对837,5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930,47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0.9572%;反对837,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6.9699%;弃权24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7,220,7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924%;反对1,022,3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943,57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0662%;反对1,022,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8.5077%;弃权5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7,218,3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904%;反对854,8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941,17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0462%;反对854,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7.1139%;弃权22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质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7,045,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447%;反对1,107,4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768,77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9.6116%;反对1,107,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9.2159%;弃权14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8,096,0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1.3789%;反对10,100,4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18,876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5.1357%;反对10,10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84.0505%;弃权9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7,221,8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934%;反对836,5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944,67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0754%;反对836,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6.6916%;弃权23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7,149,0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318%;反对836,4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871,87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0.4696%;反对836,4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表决权的6.9608%;弃权30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7,047,7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462%;反对1,178,7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770,57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9.6266%;反对1,178,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9.8092%;弃权6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8,214,9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1.4794%;反对9,859,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937,776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6.1251%;反对9,859,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82.0434%;弃权2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08,213,8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1.4785%;反对9,859,4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936,676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6.1159%;反对9,859,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82.0451%;弃权2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7,235,8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1052%;反对1,004,6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0,958,67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1.1919%;反对1,004,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的8.3604%;弃权5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承宇先生、王宏亮先生、骆红胜先生、费
惠士先生、魏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115,415,2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566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38,09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76.0420%。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115,529,0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662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251,885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76.9889%。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115,414,9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565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37,79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76.0395%。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115,360,0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519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082,88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75.5826%。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115,432,9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581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55,788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76.1892%。
表决结果:当选。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绍志先生、余学功先生、朱灵通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但连续任期不得
超过六年。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均无异议。表决
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115,429,89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57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52,76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76.1641%。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116,115,0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15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837,957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81.8659%。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115,429,9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7.57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152,773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76.1642%。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张依航、程爽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