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6-24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48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05,761,4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5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70,955,06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7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44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134,806,4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7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44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134,806,4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75%。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数的 99.8991%;反对 6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701,9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1723%;反对 62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4655%;弃权 48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622%。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数的 99.9151%;反对 5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878,9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3036%;反对 5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3992%;弃权 40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297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数的 99.8752%;反对 8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437,6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8.9762%;反对 86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6403%;弃权 51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83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数的 99.8732%;反对 92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415,9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8.9602%;反对 92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6828%;弃权 48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57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数的 99.7183%;反对 2,59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342%;弃权 524,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1,703,2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7.6898%;反对 2,59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1.9213%;弃权 52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89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数的 97.0977%;反对 76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2,724,8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76.1953%;反对 7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5676%;弃权 31,327,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3.237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数的 99.8943%;反对 65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649,1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1331%;反对 65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4837%;弃权 51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83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总数的 99.9087%;反对 5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3,808,7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9.2515%;反对 59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4389%;弃权 41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09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宇韬、贾棣彦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