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 20,000,000.0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继续留
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若公司股本总额自本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
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方案并按照上
述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1.1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7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