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4 证券简称:钢研高纳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方案已获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如下: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796,961,5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8,690,616.27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依照变动后的
股本为基数实施方案,并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
应调整。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2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
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联系人:何晓珂
咨询电话:010-62182656
咨询传真:010-62185097
咨询机构:公司规划证券投资部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