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金
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金沃股份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浙江金
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8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3,987,769 股,每股发行价格 51.51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509,981.1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9,223,156.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1,286,825.19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截至 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6)0004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集资金[注]
集资金
轴承套圈智能智造生产
基地改扩建项目
合计 81,606.00 72,051.00 71,128.68
注: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
整。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
理,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3)该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审批上述现金管理业务
涉及的方案及签署现金管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现金
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与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
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合作;
(2)具体实施时,公司管理层授权公司资金负责人员签署相关合同。决策
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
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形及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
荐人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玉国 李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