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金
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浙江金
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8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3,987,769 股,每股发行价格 51.51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509,981.1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9,223,156.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1,286,825.19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截至 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6)0004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集资金[注]
集资金
轴承套圈智能智造生产
基地改扩建项目
合计 81,606.00 72,051.00 71,128.68
注: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
整。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操作流程
为加强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确实有效用于募投项目,
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
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逐级审核。财务部按照审批完毕
的付款申请及合同约定,开具或者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并建立对应台账。
期按要求审核后,财务部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提交置换申请。
目所使用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公司
经营活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时,必须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在募投项目的建设工期内、经批准的投资规模内,履行申请、审核、报批
和置换程序。
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情况
进行持续监督。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检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核查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
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
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公
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
置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玉国 李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