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金
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浙江金
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89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3,987,769 股,每股发行价格 51.51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509,981.19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9,223,156.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1,286,825.19 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截至 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6)0004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
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
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 总投资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轴承套圈智能智造生产基地
改扩建项目
合计 81,606.00 72,051.00 71,128.68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
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本次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顺利实施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以及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
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额。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
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玉国 李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