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03 证券简称:康农种业 公告编号:2026-034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湖
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479,0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479,0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479,0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479,0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479,0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479,0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479,0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479,0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2,789,0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东方燕丽、覃远照、彭绪伟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2,789,0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东方燕丽、覃远照、彭绪伟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479,0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479,07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非独立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李鑫慧、吴林钰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