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2 证券简称:宏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号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此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关
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
如下:
以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 元(含税)
,不送红股,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自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时,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固定不变”
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份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的总股份数为 80,000,000 股。
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一致。
审议通过的两个月之内。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6.000000 元(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 48,000,000.00
元(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 持有 首发前 限售 股的个 人和 证券投 资基 金每 10 股 派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2 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6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
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
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
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
致。
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
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9,246,884 61.56% +22,161,098 71,407,982 61.5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753,116 38.44% +13,838,902 44,592,018 38.44%
三、股份总数 80,000,000 100.00% 36,000,000 116,000,000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16,000,000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52 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
股东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
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与万富路交叉口公司 1
号门综合楼 4 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张汝铖
咨询电话:0769-82361936
咨询传真:0769-82361936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