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股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7 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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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12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36股后
的总股本119,000,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0000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算 的 每 10 股现 金 股利( 含 税)=现金分 红总额 / 总股 本?10=2,618,001.408 元
/120,000,000股?10=0.21816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
入)。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18166元/
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36股后的总股本119,000,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9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
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控制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票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上述
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的调整。
 折算的每10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618,001.408元
 /120,000,000股?10=0.21816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18166元/
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扬中市经济开发区港茂路666号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韦秀珍
  咨询电话:0511-88393990
  传真电话:0511-8848953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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