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粮科技、公司、本公司: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91 人,代表股
份数 1,080,124,7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825%。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 2 人,代表股份数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9 人,代表股份 44,891,5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4181%。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 本次股东 会 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 授权代表 489 人, 代表股份
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1,076,686,9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7%;
反对 3,133,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1%;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281%。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1,453,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9810%;弃权 30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72%。
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 1,076,715,6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同意 41,482,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9707%;弃权 27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35%。
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 1,076,578,4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同意 41,345,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2728%;弃权 28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71%。
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 1,076,559,0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7%。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同意 41,325,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2523%;弃权 3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08%。
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 1,076,635,6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同意 41,402,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2763%;弃权 2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1%。
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 1,076,679,0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6%。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同意 41,445,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9643%;弃权 31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15%。
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 1,076,584,1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同意 41,350,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2621%;弃权 28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51%。
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41,511,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0442%;弃权 21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9%。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同意 41,511,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0442%;弃权 21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9%。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41,52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0228%;弃权 2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2%。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同意 41,52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0228%;弃权 2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92%。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076,598,21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64,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3828%;弃权 2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9%。
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 1,076,618,4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同意 41,385,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3432%;弃权 20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76%。
工具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 意 1,076,599,3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7%。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同意 41,366,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7.3784%;弃权 21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49%。
上述第 8、9 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 COFCO Bio-chemical
Investment Co., Ltd.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张小曼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