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及
作废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对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累计 9 人因离职、1 人因
未签署授予协议自愿放弃,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8.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1 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为 C,个人层面归
属比例为 8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0.1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以
上合计作废失效 8.56 万股限制性股票。综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合计 108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 100.5717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符合
归属条件的 108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
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10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可
归属数量合计 100.5717 万股。
二、关于作废处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部分已获授尚
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