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66 证券简称:梓橦宫 公告编号:2026-052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拟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经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和《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 2025 年度业绩考
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原 145,463,380 股 变 更 为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上公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份有限公司
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