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6-027
转债代码:118007 转债简称:山石转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石网科”)董
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振坤先生、吴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
工作安排原因,陈振坤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
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吴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公司股东神州
云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
意提名王冰峰先生、李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续在
具体职 是否存在未
原定任期 上市公司及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务(如 履行完毕的
到期日 其控股子公
适用) 公开承诺
司任职
补选产生 否,不存在未
非独立董
新任非独 2028 年 2 月 履行完毕的
陈振坤 事、审计委 工作安排 否 不适用
立董事之 10 日 公开承诺(含
员会委员
日 增持承诺)
补选产生 否,不存在未
非独立董 新任非独 2028 年 2 月 履行完毕的
吴昊 工作安排 否 不适用
事 立董事之 10 日 公开承诺(含
日 增持承诺)
注:公司拟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
独立董事,陈振坤先生、吴昊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
立董事起生效。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此次陈振坤先生、吴昊先生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陈振坤先生、吴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并将
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股东会选举产
生新任董事之前,陈振坤先生、吴昊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职责,其辞职报告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起生效。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振坤先生、吴昊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同意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神州云科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
名王冰峰先生、李京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
简历
王冰峰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士学位。王冰峰先生曾任腾博公司
(Tandberg)大中国区渠道和业务拓展总监,赛门铁克公司(Symantec)大中国
区总经理,威睿公司(VMware)中国区总经理。2021 年 9 月加入神州数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云服务集团总经理、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神州数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首席执行官。2023 年 4 月至今,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4 月至今,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冰峰先生未持有山石网科股份。
李京女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李京女士历任神州数码(中国)有
限公司网络业务本部产品经理、产品总监、事业部总经理、本部副总经理等,北
京神州数码云计算有限公司生态中心总经理,上海云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高
级副总裁、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服务集团副总经理、
中台总经理、副总裁等职务。现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运
营服务平台总经理。2026 年 3 月至今,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李京女士未持有山石网科股份。
除前述任职情况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
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
满,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
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的
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的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