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川技术: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7 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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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6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07,603,94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1,952,292
股后的2,705,651,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
现金分红总额=2,705,651,652股×5元/10股=1,352,825,826.00元(含税)。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1,352,825,826.00元/2,707,603,944股*10股
=4.996394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
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0.4996394元/股。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经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5
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
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
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新增股份数量158,465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已由2,707,445,479股变更为2,707,603,944
股。
   截至2026年5月2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952,292股。根
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
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公司以扣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上股份后的股份数量2,705,651,652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维持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352,825,826.00元。
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5 年年 度权 益分 派方 案为: 以公 司现 有 总 股 本剔 除已 回购 股份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根据先进先出的原
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
补缴税款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元;持股超过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1)根据股份性质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2)根据股东账户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
金 分红 的总 金额 = 实 际 参 与分 配 的 总股 本 × 分 配比 例, 即 1,352,825,826.00 元 =
(2,707,603,944 股-1,952,292 股)×5 元/10 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
息价格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4.996394 元计算,即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10 股=1,352,825,826.00 元/2,707,603,944 股*10 股=4.996394 元(保留六
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96394 元/股。
所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行权价
格及公司股份回购的价格上限将相应予以调整。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调整程序及披
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具体地址:深圳
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澜清二路 6 号汇川技术总部大厦 1 单元 101)
   咨询联系人:曾艳、张旸
   咨询电话:0755-83185787
   邮     箱:ir@inovance.com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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