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1 证券简称:甘源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4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605,872 股不享有参与
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215,831 股扣
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605,872 股后的股本总数 91,609,959 股为基数,拟每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即 9.955485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92,800,888.47
元÷93,215,831 股×10,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9955485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9955485 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现有总股本 93,215,831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605,872 股后的股本总数
利 92,800,888.4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605,872 股,不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11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
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2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
款 1.013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
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 9.955485 元(保
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92,800,888.47 元÷93,215,831
股×10,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9955485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9955485 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生物医药食品工业园甘源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婷、李依婷
咨询电话:0799-7175598
传真电话:0799-623995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