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理人员。
的目标相符。
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
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额及发放方式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其所担任的职务和岗位职责领取薪酬,以岗定薪,不另外
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
年度经营情况、岗位职责制定,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津补贴、社会保险及福利和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
薪酬。根据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多维度因素确
定。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
人分管业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
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支付与止付、追
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合的考核指标,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薪酬发放的核
心依据。
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调整薪酬和考核标准,并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
执行。
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
予以发放。
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发放制度执行;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
月发放。
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
款项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履职,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对财务造假、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受到监
管机构的通报批评、处罚,辞职或被免职等情况时,公司
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薪酬或津贴,并对相关
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薪酬或津贴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依
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批准,在年报中披露相关信息。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