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 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7 0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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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6-033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 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
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 ( www.cninfo.com.cn) 披 露的 相 关 公 告 。
   根 据 交易 方 案 ,公 司 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厦门溥玉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溥玉”)等 1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蓝然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股份,并向厦门溥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
次交易”)。其中,公 司 拟向厦门溥玉发行 31,208,344 股股份购买其所持有杭
州蓝然 3,251.34 万股股份,并向厦门溥玉发行 37,893,141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 219,409,127 股,厦门溥玉持有公司
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厦门溥玉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预计
超过 30%,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经上市公司
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
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
出要约。鉴于厦门溥玉已承诺自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
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同意后,厦门溥玉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因此,公司董事
会拟提请股东会同意厦门溥玉在本次交易中免于发出要约。
 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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