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77 证券简称:恒道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5
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6,756,50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91%,可交
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股股东、 本次解 本次解除限 尚未解除
序 任职 限售股数
股东姓名或名称 实际控制 限售原 售登记股票 限售的股
号 情况 占公司总
人或其一 因 数量 票数量
股本比例
致行动人
浙江富华睿银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杭州元璟睿恒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元璟中小
企业发展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杭州三花弘道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新昌头雁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 6,756,506 12.91% 0
说明: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杭州元璟睿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元璟中小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6 年 2 月 9 日自愿签署《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浙江富华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台州
华睿沣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剑清、杭州三花弘道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新昌头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自愿签署《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
诺》。以上 4 名股东承诺自恒道科技成功上市之日起 1 个月(31 个自然日,自上
市后次日开始计算)内不会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减持、对外出售。根据承诺,
限售期至 2026 年 5 月 18 日。
目前,上述 4 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限售期已满,持有的限售股份已达到解
除限售条件。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8,528,506 35.42%
有限售条件的 1、高管股份 27,155,946 51.90%
股份 2、个人或基金 2,626,221 5.02%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3,791,494 64.58%
总股本 52,320,000 100.00%
说明:上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
五、备查文件
(一)《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二)《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
清单》。
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