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 关于回购注销全部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7 00: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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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1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全部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126,400 股,总股本由 106,280,960
股变更为 105,154,560 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6,280,960 元变更为人民币
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全部限制性股票导致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如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交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如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交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 280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 2026 年 5 月 26 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8:00);
   (3)联系人:赵庆波;
   (4)联系电话:029-83338888-8832;
   (5)电子邮箱:plyydmb@plgf.cn;
   (6)邮政编码:710025;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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