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0 证券简称:劲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基本情况及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等。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意见。激励计划采取
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92 人,
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3.918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5%。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确定 2022 年 11 月 3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253.91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29 元/股。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归
属条件,同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对 117.6472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
以作废。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激
励对象 75 人,剩余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136.2708 万股。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
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对
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同时因部分激
励对象离职,公司董事会对 95.4654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本次作废部分限
制性股票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激励对象 50 人,剩余已获授
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40.8054 万股。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7,050,32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5 月 27 日。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日的总股本 242,625,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股,不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1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1 月
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自
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派息事项,
应当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授予价格
=P0-V=7.785-0.40-0.41=6.975 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785 元/
股调整为 6.975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是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和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调整的审批程序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丁盛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2 名委员对本议案投赞成
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4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针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关事项
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未达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价格调整、本次未归属及作废事项
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本次未归属及作
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针对本次调整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
关事项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
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