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 2026-031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本次担保金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金额(含本次
额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担保金额)
浙江香溢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
溢担保)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万元)
实际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
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原授信合同已到期,2026 年 5 月,双方新签订了编
号为公授信字第 ZH2600000011484 号《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 60,000 万元,
授信期限自 2026 年 5 月 9 日至 2027 年 5 月 8 日止,对已清偿的授信额度可以循
环使用,香溢担保在该约定的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与民生银行杭州分行开展
非融资性保函担保业务。
为支持公司非融资担保业务发展,同时公司与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编号
为公高保字第 99072026B1700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香溢担保与民生银行
杭州分行新签订的公授信字第 ZH2600000011484 号《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发生
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 60,000
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公司持有香溢担保股份比例 61.05%,
本次系公司单方面为香溢担保提供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子公司香溢担保 2026 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专项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
司香溢租赁 2026 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专项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香溢金服 2026 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为香溢担保开展担保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5
亿元,在上述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0 亿元,在上述计划额度内
允许单笔融资金额及对应担保额度超过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全资子公司香溢金服对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 亿元。
上述年度担保计划,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提交股
东会通过日止。
关标的未超过股东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公司持股比例 61.05%;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6.57%;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6.57%;
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法定代表人 胡秋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831251787
成立时间 2008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 108 号 1806 室
办公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 676 号香溢大厦 21 楼
注册资本 叁亿肆仟肆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经营范围 为准)。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496.15 60,566.80
负债总额 4,597.84 4,526.8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 55,898.31 56,039.99
资产负债率 7.60% 7.47%
营业收入 92.28 426.28
净利润 -141.68 1,632.04
三、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民生银行杭州分行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香溢担保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债权额
被担保的主合同为香溢担保与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公授信字第
ZH2600000011484号《综合授信合同》及其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
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等。
公司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
权本金额60,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
发生约定的非融资性保函业务时,民生银行杭州分行开立保函的日期需在
权确定期间。
(三)保证方式
公司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
包括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五)保证期间
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为被担
保债权的确定日或者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保证公司担保业务正常开展的基础,符合香溢担保日常经营所需
和公司整体利益。
从被担保人的角度,香溢担保的资信状况良好,业务运营风险相对较低,虽
近年来随着房产市场低迷,工程领域保函担保业务萎缩明显,但担保业务可覆盖
领域和场景广阔,香溢担保正积极探索其他领域非融资担保业务展业机会。香溢
担保自身经营风险在其可控制和承担的范围,具有化解风险的能力。
从担保方的角度,香溢担保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
营决策和管理工作实施完全有效地控制和全过程监管,可以随时掌握其经营状况
和资信情况变化并及时作出经营调整;香溢担保的其他股东未参与日常经营且在
投资协议中约定由控股方单方面提供担保。公司单方面提供担保,并未有损公平、
对等原则,具有相对合理性,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从担保底层风险的角度,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即是担保业务经营的底层风险,
担保业务发展已经相对成熟,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标准严控业务操作和经营风
险,不断动态优化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业务贷前贷后风险管理能力,始终将整
体风险可控放在首要地位,保障经营的安全性。综合来看,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
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香溢担保开展担保业务提供担保
子公司为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 544,520 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
额 346,323.4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806,353.54 万元,实际担保
余额合计 383,397.07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
股东会已经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