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22 证券简称:中纺标 公告编号:2026-041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72,850,12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72,850,12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72,850,12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72,850,12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72,850,12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72,850,12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72,850,12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度权益
(六) 106,380 100% 0 0% 0 0%
分派方
案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庭、聂东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
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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