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房戈、房树基、陈启彬、李占路、尚荣玲、尚香玲、尚建生、
冯洋、王景峰等 9 名股东(合并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保定三源纺织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三源”或“标的公司”)51.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51.00%
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作价
情况,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中所述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指标选取(c)=(a 上市公司(d 指标占比(c
项目 标的公司(a) 交易价格(b)
)(b)孰高值 ) )/(d)
资产总额 21,040.32 10,200.00 21,040.32 44,359.39 47.43%
资产净额 16,703.95 10,200.00 16,703.95 40,170.11 41.58%
营业收入 11,291.36 / 11,291.36 23,034.58 49.02%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为 2025 年末/2025 年度经审计数据。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最近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的状态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
控制权变更的情形。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的状态未发生变化。根
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