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6 20: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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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6-004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6 日 9: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
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
计 159 名,代表公司股份 10,936,7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642%。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名,代表股份
   (2)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计 156 名,代表股份 7,701,5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9607%。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韩录云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 8,574,632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746%;反对
份总数的 1.06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570,83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671%;反对 2,249,24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658%;弃权 116,7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7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2,167,17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2241%;反对 2,249,54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18%;弃权 96,5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590,73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491%;反对 2,249,54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686%;
                           弃权 96,500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2,299,27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3804%;反对 2,117,44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55%;弃权 96,5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722,83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569%;反对 2,117,44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607%;
                           弃权 96,500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的议案》
   。
  表决情况:同意 82,172,8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2307%;反对 2,243,61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47%;弃权 96,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596,36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005%;反对 2,243,61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144%;
                           弃权 96,800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
  表决情况:同意 82,306,5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3889%;反对 2,111,01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78%;弃权 95,7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730,06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230%;反对 2,111,01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019%;
                           弃权 95,700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
  表决情况:同意 82,300,3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3816%;反对 2,111,01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78%;弃权 101,9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723,86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663%;反对 2,111,01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019%;弃权 101,9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1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
  表决情况:同意 82,309,6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3926%;反对 2,107,71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39%;弃权 95,9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733,16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514%;反对 2,107,71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18%;
                           弃权 95,900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6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
  表决情况:同意 82,300,6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3819%;反对 2,115,91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36%;弃权 96,7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724,16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691%;反对 2,115,91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468%;
                           弃权 96,700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议案》
  。
  表决情况:同意 82,340,6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4293%;反对 2,069,01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81%;弃权 103,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764,16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348%;反对 2,069,01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179%;弃权 103,6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
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 8,647,262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385%;反对
份总数的 1.92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643,46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312%;反对 2,082,31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395%;弃权 211,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 8,647,262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385%;反对
份总数的 1.92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643,46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312%;反对 2,082,31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395%;弃权 211,0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9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 8,654,862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079%;反对
份总数的 1.92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651,06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1007%;反对 2,074,61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691%;弃权 211,1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 8,651,562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778%;反对
份总数的 1.92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647,76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705%;反对 2,077,91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993%;弃权 211,1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0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 8,645,262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202%;反对
份总数的 1.98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641,46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129%;反对 2,078,01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002%;弃权 217,3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6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82,247,4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3190%;反对 2,162,01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82%;弃权 103,8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670,96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826%;反对 2,162,01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83%;弃权 103,8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9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 8,341,462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434%;反对
份总数的 3.99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37,66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351%;反对 2,162,01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683%;弃权 437,1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6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 8,229,562 股,
占参加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206%;反对
份总数的 1.26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225,76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120%;反对 2,572,41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207%;弃权 138,6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1,934,606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9489%;反对 2,441,01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83%;弃权 137,6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58,162 股,占参加会议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4226%;反对 2,441,010 股,占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93%;弃权 137,6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8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844,119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0.925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827,08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0.90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827,971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0.90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844,08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0.92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827,083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0.905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6,926,08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0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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