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4:50,
依次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股东会”)及 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下称“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6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下称“H 股类别股东会议”,上述会议以
下合称“本次会议”)
。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为
股份持有人无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223,778,647 股,
其中有表决权的 A 股股份 3,450,216,248 股,有表决权的 H 股股份
(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出 席 股 东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5,606 名 , 代 表 股 份 数
现 场 出 席 股 东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11 名 , 持 有 股 份 数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 A 股股东 10 名,持有股份数 952,878,673 股,
占公司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330%;现场出席股东会
的 H 股股东 1 名,持有股份数 194,908,124 股,占公司出席股东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114%。
参与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 5,595 名,持有股份数 273,720,796 股,
占公司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557%。
(二)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出席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5,605 名,代表
股份数 1,226,599,469 股,
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514%。
现场出席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0 名,持有
A 股股份数 952,878,673 股,占公司出席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77.6846%。
参与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 5,595 名,持有 A 股股份数 273,720,796
占公司出席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22.3154%。
股,
(三)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出席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 名,持有 H 股
股份数为 52,562,181 股,占公司 H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48%。
董事武钢先生、曹志刚先生、张旭东先生、曾宪芬先生、刘登清
先生及苗兆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
点票监察员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
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议案内容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结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内容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A 股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内容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H 股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内容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股东会的第 1.00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该会议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2.00 项议案为普
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该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故上述议案已获股东会通过。
(二)2026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议案内容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结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内容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该会
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故该议案已获 A
股类别股东会议通过。
(三)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序号 议案内容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结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该会
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故该议案已获 H
股类别股东会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2026 年 4
月 30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五、监票与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吴琥律师、李琳楚律师出席、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6 年第
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2026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指 定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