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能源: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6 20: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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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1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价格于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
在涉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
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重大交易、业务重组、股份回购等重大事项。
   ?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9 日披露《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5)。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杜顺仙女士拟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过 2%;减持期间为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
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6年5月22日、5月25日、5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自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
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余国旭及实际控制人余国旭、杜顺仙、余恒、余杜康书面
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有关
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
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
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于培育钻石相关概念的关注度较高,2025年度公司
CVD金刚石产品营业收入为1,521,593.95元,占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四)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2026年5月9日披露《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5)。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杜顺仙女士拟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1%;拟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不超过2%;减
持期间为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
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披露《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7),公司拟以现金3,311.00万元收购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
华大发电有限公司70%股权,该公司最近一年一期均出现亏损,在实际的运营中面
临着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未来的经营情况存在一
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收购相关工商变更等事项目前尚在办理过程中,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
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5月22日、5月25日、5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同时,最近三个交
易日换手率达到19.69%,高于前期水平,成交量放大,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
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涉及事项或业务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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