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公告编号:2026-20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的方案暨回购
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 A 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 回购 A 股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 A 股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 A 股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71 元/股(含)
● 回购 A 股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 A 股期限:自 2026 年 5 月 29 日至 2026 年 8 月 25 日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可
能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
司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3、若监管部门颁布回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
文件,本次回购存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A 股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数 9 票,其中赞成票 9 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反
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本次 A 股回购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根据《公司章程》
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 A 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截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公司 A 股收盘价格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符合《回购指引》第二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而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公司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程序也符合《回购指引》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A 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5/27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26 年 5 月 29 日至 2026 年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5/26,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6亿元~10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7.71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165万股~3,609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41%~0.68%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154636
*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总股本为 5,299,302,579。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和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二) 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使用金额达到最高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
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回购股份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 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司注册资本。
(含)。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7.71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165 万股,占公
司截至本公告日期总股本的 0.4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 亿元,回购
价格上限人民币 27.71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3,609 万股,占公司截至本公
告日期总股本的 0.68%。(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
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7.71 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若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6 亿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10 亿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7.71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的 A 股全部注销后,预计公
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A股)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A股) 3,999,702,579 75.48 3,978,052,579 75.38 3,963,612,579 75.31
H股 1,299,600,000 24.52 1,299,600,000 24.62 1,299,600,000 24.69
股份总数 5,299,302,579 100 5,277,652,579 100 5,263,212,579 100
注:以上测算数据并未考虑公司 H 股回购情况以及现存回购股份注销等因素影响,仅供
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2,531.86 亿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 1,938.29 亿元,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416.63 亿
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 亿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0.39%、
根据上述财务数据,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
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能力、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
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
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了公司 52,920,020 股 A 股
股份。
除上述以外,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
在公司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
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
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 5%以上
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减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减少注册资本),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顺利实施,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回购方案框架和原则下,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三、A 股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回购方案可能存在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法实施的风险;
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
的风险;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事项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A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154636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 A 股。
五、其他事项说明:H 股回购安排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基于相同目的,除回购 A 股外,公司将根据即将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周
年大会授予的回购 H 股的一般授权(若授权),并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实施 H 股回购:
相应削减本公司注册资本及╱或(ii) 作为库存股份持有,惟须考虑购回 H 股时的
市场情况及公司资本管理的需要。
股股份在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 5%或以上。具体 H 股回购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股总股份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的 10%。
年大会所授予的权力时;或(iii)202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当天起计 12 个月届满
之日。
此外,公司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相关登记程序后方可实施 H 股回购。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