觅睿科技: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6 2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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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036        证券简称:觅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2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拟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8 号),公司由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
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坐扣承销费用 22,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70,790,36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
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19,944,136.94 元及预付的
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6〕66 号)。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4,884.62 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
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31,391.62 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总部基地及品牌建设项目             11,698.13          7,698.1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693.49         17,186.49
        合计              31,391.62         24,884.62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到账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
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
目所需投资资金不足部分,后续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充。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
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基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
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
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递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会议决议》
第二次会议决议》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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