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说明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第六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决定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
划”),公司全体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
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作积极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以兼顾员工和公司的利益为原则,提高全体员
工的凝聚力,增强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中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持股计划的情形。董事会中的关联董事
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
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期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
《监管指
引》等相关规定。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