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世光电: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6 20:13:2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3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解治刚先生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边瑞群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司,计划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17 日~2026 年
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持有公司股份 11,76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1559%)的股东解治刚先生,
计划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17 日~2026 年 9 月
  持有公司股份 16,28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9.9063%)的股东兼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边瑞群女士,计划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17 日~2026 年 9 月 16 日,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8255%。其中,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总股本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解治刚
先生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边瑞群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
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股东身份
                                     (股)            比例
     亚世光电(香港)有
        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期间公司送转股份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拟减持公司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股东身份
                                    量(股)            比例
     亚世光电(香港)有
        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副
                    总裁、董事会秘书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
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日~2026 年 9 月 16 日,窗口期不得减持)。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
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就上述 36 个月锁定期承诺已履行
完毕,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无减持,且未发生延长锁定期的事项,未发生违反相关承
诺的情形。
  对于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票
锁定期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且上述承诺
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
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将在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
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所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
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的 1%。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
股份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解治刚先生就上述 12 个月锁定期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
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对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
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解治刚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且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未
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
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 100%。将在
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计划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所披
露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
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
股份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解治刚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边瑞群女士就上述 12 个月锁定期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发生违
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的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公司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50%。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
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
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边瑞群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延长锁定期的情况,
亦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对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
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边瑞群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且上述锁定期承诺已履行完
毕,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
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 100%。将在
减持前 4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计划通过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所披
露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
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
股份数量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边瑞群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解治刚先生及边瑞群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
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净利润 30%。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解治刚先生及边瑞群女士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
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亚世光电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