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 2026-013
北 京 京 城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BEIJING JINGCHENG MACHINERY ELECTRIC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的 1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及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到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相
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A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 173.91 万股,并在回购
后注销该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预计将由
至人民币 545,746,888 元,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未达成及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减少事项,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拟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 1993 年 7 月 9 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 1993 年 7 月 9 日经国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首次向境外投资 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首次向境外投资人
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并且在香港上市的 发行的以外币认购并且在香港上市的境外
境外上市外资股为 1 亿股,于 1993 年 8 上市外资股为 1 亿股,于 1993 年 8 月 6 日
月 6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向境内
向境内投资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 投资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于
股,于 1994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1994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所上市。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19 日经中 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境内投资 管理委员会批准,向境内投资人增发人民
人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2200 万股,于 2003 币普通股 2200 万股,于 2003 年 1 月 16 日
年 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11
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管理委员会批准,向境内投资人增发人民 向境内投资人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6300 万
币普通股 6300 万股,于 2020 年 7 月 9 日 股,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新股登
分公司完成新股登记。公司于 2022 年 3 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向境内投资人增发
准 , 向 境 内 投 资 人 增 发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人民币普通股 4,648.1314 万股,于 2022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新股登记。公司于
分公司完成新股登记。公司于 2022 年 3 2022 年 3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员会批准,向境内投资人增发人民币普通
准 , 向 境 内 投 资 人 增 发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1,078.4674 万股,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公司完成新股登记。公司经股东大会及类
分公司完成新股登记。公司经股东大会及 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开展 2023 年股权激励
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开展 2023 年股权 计划,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向符合条件的
激励计划,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向符合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向境内投
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向 资人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540 万股,于 2023
境内投资人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540 万股,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新股登记,于 2025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新股登 年 8 月 4 日因回购注销 18 万股 A 股限制性
记,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因回购注销 18 万 股票而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于 2026 年【】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而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月【】日因回购注销 173.91 万股 A 股限制
性股票而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第二十一条 公 司 发 起 设立 后 即 转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起设立后即转为
为社会募集公司。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 社会募集公司。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
批部门批准,公司可以发行的普通股总数 部门批准,公司可以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为 547,485,988 股。其中: 547,485,988股545,746,888股。其中:
(一)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一)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五点六六。 数的百分之四十五点六六四十五点八一。
(二)公司成立后,于 1993 年 7 月 (二)公司成立后,于 1993 年 7 月 23
资人发行 100,000,000 股,占公司可发行 发行 100,000,000 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
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十八点二七。 通股总数的百分之十八点二七十八点三
(三)公司成立后,于 1994 年 3 月 二。
发行 50,000,000 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 日至 1994 年 4 月 12 日向境内投资人发行
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九点一三。 50,000,000 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
(四)公司成立后,于 2002 年 12 月 数的百分之九点一三九点一六。
行 22,000,000 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 26 日至 2003 年 1 月 7 日向境内投资人发
股总数的百分之四点零二。 行 22,000,000 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
(五)公司成立后,于 2020 年 6 月 总数的百分之四点零二四点零三。
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十 日向境内投资人发行 63,000,000 股,占公
一点五一。 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十一点五
(六)公司成立后,于 2022 年 6 月 一十一点五四。
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八 日向境内投资人发行 46,481,314 股,占公
点四九。 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八点四九
(七)公司成立后,于 2022 年 8 月 八点五二。
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一 日向境内投资人发行 10,784,674 股,占公
点九七。 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一点九七
(八)公司成立后,于 2023 年 12 月 一点九八。
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零 28 日向境内投资人发行 5,400,000 股,占
点九九。 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零点九
(九)公司成立后,于 2025 年 8 月 九。
解除限售的 18 万股 A 股限制性股票,本 日回购注销 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由 除限售的 18 万股 A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
(十)公司成立后,于 2026 年【】月
【】日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 173.91 万股 A 股限制性股
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第二十二条 公 司 的 注 册资 本 为 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民币 547,485,988 元。 币 547,485,988 元 545,746,888 元。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章程》以中文编制,英文译
本仅供参考。如《公司章程》中、英文版出现歧义,一概以中文版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将适时发布当中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详情之会议资料,提
呈召开股东会以审议相关议案。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