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92 证券简称:佳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0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董事张毅、阮凤娥、独立董事许冬冬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
股东会;独立董事李丹云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张鹏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657,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657,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657,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657,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657,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657,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657,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657,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56,657,2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
案>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佳玥、陶宇珏
(三)结论性意见
经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职位
姓名 职位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变动
董洪江 董事 任命 2026 年 5 月 25 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
陈玉传 董事 任命 2026 年 5 月 25 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
张毅 董事 任命 2026 年 5 月 25 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
段晓勇 董事 任命 2026 年 5 月 25 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
阮凤娥 董事 任命 2026 年 5 月 25 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
吴英华 独立董事 任命 2026 年 5 月 25 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
张鹏 独立董事 任命 2026 年 5 月 25 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
许冬冬 独立董事 任命 2026 年 5 月 25 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
李丹云 独立董事 离任 2026 年 5 月 25 日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一)《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二)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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