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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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3
议案 1: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 2: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13
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14
议案 4: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15
议案 5: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议案……………………………………………21
议案 6:关于制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53
报告事项 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的报告………………………………………………………58
报告事项 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大股东评估报
告……………………………………………………………65
报告事项 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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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事项 4:成都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
员 2025 年度履职评价情况报告……………………………106
报告事项 5: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报告…………………………………………………………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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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
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
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
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
言权、质询权等权利。根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九十五条规定,股权登记日(即 2026 年 6 月 9 日)股东
在本行授信逾期的,应当限制其在股东会的表决权。股权登
记日(即 2026 年 6 月 9 日)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
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 50%时,应当对其在股东会的表决权
进行限制。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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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发言或提问时应首先介绍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姓名或名
称)及持有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
相关,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
六、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
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本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
七、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
式召开。现场投票方法: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
决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或“关联回避”栏中选
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或未投的,视为
“弃权”。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
权出现现场和网络投票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
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
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通过。
九、本行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
加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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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行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
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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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本轮战略规划实施的决胜之
年。一年来,成都银行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
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
会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
政治性、人民性,引领全行深耕主责主业,推动经营质效稳
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与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增强。
一、2025 年主要经营成果
亿元、9,885.57 亿元、8,597.25 亿元,增幅分别为 11.87%、
益率 15.39%,上市以来稳居行业第一梯队。资产质量稳健优
异,不良贷款率 0.68%,拨备覆盖率 426.17%。品牌影响力
和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在《银行家》全球银行 1000 强、
《财富》中国 500 强等榜单中排名持续跃升,连续两年位居
“成都服务业企业 100 强”榜首。
二、2025 年主要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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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董
事会深入践行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
治理深度融合。制度方面,修订公司章程中“党委”相关内容,
完善党建融入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同步优化“三重一大”决
策制度和党委议事规则,形成 64 项党委决策事项和 66 项党
委前置研究事项“两张清单”。全年规范开展“三重一大”事项
决策及前置研究 118 项,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
领导作用有效发挥。运行层面,持续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
稳步推进监事会改革,顺利完成董事长、副董事长及相关高
级管理人员选聘,保障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工作平稳过渡。
全年规范召开股东大会 4 次、董事会 14 次、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 7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依法审议经营发
展、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水平持续
提升。
(二)做好“五篇大文章”,持续培育新质生产力。2025
年,董事会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优化服务机制和资
源配置,推动重点领域金融供给提质增效,有力支持新质生
产力发展。科技金融方面,立足区域发展特点,将其作为“五
篇大文章”的重点方向,持续完善“专营机构+专业团队+专项
授信+专属产品”服务体系,提升对科技企业的全周期服务能
力。年末对成都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科创板企业等创新主
体服务覆盖率超过 80%,科技贷款规模和增量连续三年位居
全省前列。绿色金融方面,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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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贷款保持较快增长,年末余额较年初增长 20.48%,市场份
额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普惠金融方面,围绕小微企业融资需
求,持续完善服务体系,打造“成小微”服务品牌,为小微企
业定制“满园贷”“惠园贷”等 30 款专属产品,并同步推进信贷
流程优化。全年普惠贷款增速 13.96%,服务质效持续提升。
养老金融方面,完善银发客群综合服务体系,围绕账户管理、
产品供给和服务权益等方面持续优化服务,并推进网点适老
化改造和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养老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与便
利性。数字金融方面,加快大模型、RPA 等技术在信贷、票
据、投行、反洗钱等重点业务场景的应用,推动业务效率持
续提升。年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 25.84%。
(三)融入区域发展大局,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董事会立足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全局,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
城经济圈建设、成都都市圈和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引导金
融资源向重点领域集聚。全行连续多年在全市重大基础设施、
重大民生工程等领域年均提供资金支持超 3000 亿元,充分
发挥金融“压舱石”作用。积极响应“立园满园”“建圈强链”部
署,聚焦“9+9+10”现代化产业体系,完成 17 条重点产业链
企业落链,通过“挂图作战”方式精准服务 47%的客户,信贷
支持近 500 亿元,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能力持续提升。
(四)坚持战略引领,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董事会始
终坚持战略引领,持续强化战略实施、督导和评估,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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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十大重点专题研究,深入研判宏观经济走势与银行
业变革趋势,明确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与实施路径。2025 年,
董事会指导经营管理层聚焦拓存款、扩资产、提效益、筑防
线、练内功,扎实推进强化产业金融服务、大零售转型等重
点任务,经营质效与专业能力持续提升,业务发展保持稳健
态势。同时,加强被投企业管理,推动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
限责任公司增资至 10 亿元,进一步增强其资本实力和抗风
险能力。
(五)提升管理效能,持续夯实稳健发展基础。董事会
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人才建设、成本管理、风险管控、
数智赋能和资本管理等关键领域,持续提升管理效能。强化
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十五五”规划编
制,加强干部人才梯队建设,有序开展干部多岗位锻炼和轮
岗交流,强化绩效考核导向,注重员工发展赋能,持续提升
人力资源管理效能。推进降本增效。围绕“过紧日子”要求和
经营管理提质增效需要,制定深化降本增效十六项落实举措,
进一步提升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树立全员、全程、全
域成本效益理念。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强化“风险联席会”和
“专项排查”机制,对重点信贷业务开展“回头看”,并围绕区
域重点发展产业和关键细分行业持续完善行业分析体系,风
险防控基础不断夯实。强化数智赋能。围绕业务发展、管理
增效和客户体验提升,全年推进重大科技项目建设投产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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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大模型覆盖全行 25 个高频核心场景。全行连续十年获
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信息科技监管评级”2B 级。优化资本统
筹管理。完成 110 亿元永续债发行及 60 亿元存量永续债赎
回,有效增强一级资本支撑能力,新发行永续债票面利率
(六)加强市值管理,持续深化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
董事会坚持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为核心,持续增强信息披露
的规范性、及时性和透明度,全年依法合规完成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等各类信息披露 100 项,
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 3 场,
接待机构调研交流超 100 次,并通过上交所 E 互动平台、投
资者关系邮箱及电话等多元化渠道,及时、专业回应投资者
关切,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同时,积极响应监管号召,
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发布《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公告》,持续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
(七)践行社会责任担当,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完
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强化乡村振兴、消费
者权益保护和社会公益等责任履行。围绕乡村振兴,聚焦“天
府粮仓”建设和现代设施农业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三农”
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与便利性。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消
保管理体系,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健全闭环管理和问题溯源
整改机制,持续提升消保工作有效性。深入推进对口帮扶、
驻村帮扶及托底性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公益捐赠,并组织参
与相关专题调研,持续提升帮扶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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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6 年主要工作计划
发展阶段,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高站位谋划“十五五”发展
规划,推动全行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发展和民生福祉中增
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差异化发展优势。
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以正确政绩观锚定发展方向。牢固树立
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
自觉把全行发展置于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
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更加注重打基础、利长远和可持续
发展,推动发展质量、结构与效益协同提升,坚定不移走好
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以金融活水赋能区域发展。围绕国
家及省市重点产业链发展部署,提升行业研究和专业化服务
能力,深化“一园一主办行”“产业金融专营支行”等精准服务
模式,构建全周期、全链条客户服务体系,更好支持“9+9+10”
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紧扣成都“强县活区”发展战略,完善
全域机构差异化发展定位与资源配置,推动中心城区、新兴
七区及县市新城分支机构分层分类发展,促进业务布局更加
均衡、发展动能更加多元。以战略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立
足打造全国一流特色化标杆城商行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
总基调,着力锻长板、补短板、育新板,守正创新、强基提
质,巩固三大优势领域竞争力,重点突破财富管理等四大提
能板块,强化以数智赋能为代表的七大支撑能力,加快构建
更具韧性、更加协调、更富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格局。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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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管理筑牢发展底线。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
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与防控;
推动合规管理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全流程,强化关
键岗位、关键环节管控;健全员工行为管理机制,强化全员
风险防控意识和行为规范,持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和合规经
营水平。
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持续强化公司治理效
能,维护投资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投资价值与股
东回报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成都银行实现更高质
量、更具韧性的稳健发展。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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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
表,建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 2025 年度审计后净利润 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共计人民币 13.30 亿元;
二、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财金[2012]20
号),按年末风险资产 1.5%的比例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共计人民币 21 亿元;
三、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拟以总股本 42.38
亿股为基数计算,按下述方案分配现金股利:每 10 股分配现
金股利 9.21 元(含税),共计人民币 39.04 亿元,占归属于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30.04%。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
配。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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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各位股东:
为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长期持股信心,助力
以投资者为本的资本市场建设,我行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成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
次。
现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
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中期利润分配以经审阅的相应期间财务报告为基准,合理考
虑当期利润情况,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后续制定 202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已
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金额。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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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4:
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按照《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
章制度关于定期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及服
务年限等要求,本行于 2022 年开展了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工作。
经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履行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程序,自 2023 年度起聘
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行年度财
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截至 2025 年,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本行服务 3 年。
为本行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相关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
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本行委
托的工作。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关于 “ 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
规定,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建议继续聘请毕马威
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 2026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机构和 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上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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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29 万元整,其中,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6 万元整。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情况说明》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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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
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
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
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
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
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
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
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
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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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
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 年金融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
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
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460 万元),
案款已履行完毕。
(三)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
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
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
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
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
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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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石海云,200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格。石海云 1999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
石海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晨俊,2009 年取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格。薛晨俊 2006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
务。薛晨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剑,201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格。史剑 1999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
史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份。
(二)诚信记录
石海云、薛晨俊和史剑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
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
律处分。
(三)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
立性。
(四)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
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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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制审计费为人民币 36 万元,服务范围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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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5: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日常
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进
行合理预计,现将预计结果提交股东会审议:
针对关联法人,按户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针对
关联自然人,以自然人关联交易为大类,预计 2026 年度整体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实施总额管控。该预计额度为 2026 年度
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最大发生金额,不构成对客户的授信
承诺。该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公司董
事会授权书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发生的
交易方案以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2026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见附件。
该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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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单位:亿元(人民币)
(一)关联法人
序 2026 年度预计额度
关联方名称 金额 2026 年计划
号 开展的业务
关联交易业务
授信类 非授信类 授信类 非授信类 授信类 非授信类
类型
授信类:贷款、 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 债券投资、非
成都交子金融 债券金融产品 债券金融产品
公司 非授信类:担 非授信类:担
保、债券承销 保、债券承销
费等 费等
授信类:贷款、 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 债券投资、非
成都交子公园
债券金融产品 债券金融产品
(融资类)等 20 15.01 0 0 30 25.01 (融资类)等
资开发有限责
非授信类:担 非授信类:担
任公司
保、债券承销 保、债券承销
费等 费等
授信类:贷款、
授信类:贷款、 保理、债券投
债券投资、保 38 0.2 0 0 38 0.3 资、非债券金
租赁有限公司
理等 融产品(融资
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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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授信类:债 非授信类:债
券承销、手续 券承销费、手
费等 续费等
授信类:贷款、 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 债券投资、非
成都交子新兴
债券金融产品 债券金融产品
(融资类)等 (融资类)等
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担 非授信类:债
保等 券承销费等
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
成都交子金控
债券金融产品 非授信类:担
(融资类)等, 保等
公司
非授信类:担
保等
贷款、债券投 贷款、债券投
成都交子商业 资、非债券金 资、非债券金
保理有限公司 融产品(融资 融产品(融资
类)等 类)等
授信类:贷款、 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 债券投资、非
成都鼎立资产
债券金融产品 债券金融产品
(融资类)等 (融资类)等
公司
非授信类:租 非授信类:租
金等 金等
授信类:贷款、 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 债券投资、非
成都益航资产 债券金融产品 债券金融产品
管理有限公司 (融资类)等 (融资类)等
非授信类:担 非授信类:担
保等 保等
贷款、债券投 授信类:贷款、
成都金控置业 资、非债券金 债券投资、非
有限公司 融产品(融资 债券金融产品
类)等 (融资类)等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授信类:贷款、 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 债券投资、非
成都交子资本
债券金融产品 债券金融产品
(融资类)等 (融资类)等
限公司
非授信类:承 非授信类:承
销手续费等 销手续费等
贷款、债券投
成都市金控小
资、非债券金
融产品(融资
限公司
类)等
贷款、债券投
成都天府市民
资、非债券金
融产品(融资
司
类)等
锦泰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金控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
四川交子金融
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交子征信
有限公司
成都金融梦工
限公司
贷款、债券投
成都金控典当 资、非债券金
有限公司 融产品(融资
类)等
中融安保集团 提供安保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 等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成都市翼虎守
任公司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小 110 131.40 25.1 85.84 138.2 141.51
计
授信类:贷款、 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 债券投资、非
成都产业资本 债券金融产品 债券金融产品
公司 非授信类:担
非授信类:担
保、委托贷款
保、手续费等
手续费等
贷款、债券投 贷款、债券投
明达玻璃(成都) 资、非债券金 资、非债券金
有限公司 融产品(融资 融产品(融资
类)等 类)等
新华文轩出版 资金服务、平 资金服务、平
公司 授信类业务 授信类业务
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
成都欣天颐投
债券金融产品
(融资类)等
司
非授信类:担
保等
授信类:债券 授信类:债券
投资、同业拆 投资、同业拆
出、同业借款、 出、同业借款、
存放同业、买 存放同业、买
入返售、非债 入返售、非债
四川锦程消费
券金融产品 券金融产品
(投资类)等 (投资类)等
公司
非授信类:同 非授信类:同
业拆入、同业 业拆入、同业
存放、卖出回 存放、卖出回
购、发行同业 购、发行同业
存单等 存单等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存放同业、买
存放同业、买
西藏银行股份 入返售、投资
有限公司 同业存单、直
同业存单等
贴现等
合计 202.50 168.41 107.10 85.84 265.30 183.53
(二)关联自然人:最高审批金额不超过 3 亿元。
注: 1.上表中“-”表示 2025 年度该公司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定定义的关联方;
东会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为止。
致。
二、关联方介绍
(一)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亿元,法定代表人王永强,成立于 2008 年 9 月 3 日,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6796561013,注册地址为成都高新区
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高新孵化园,经营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
武侯区锦云西一巷成都交子金控大厦,主营业务为投资金融
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及
金融创新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由成都市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
人职责,承担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责任。
截至 2024 年末,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620.41 亿元,负债总额 12,390.75 亿元,净资产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5,087.52 亿元,负
债总额 13,678.32 亿元,净资产 1,409.20 亿元,资产负债率
净利润 106.31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王永强先生担
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100 亿元,法定代表人祖庆军,成立于 2009 年 5
月 6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689007236E,注册地
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南一路 99 号 15 层,主营业务为城市基础
设施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等,主要股东为成都交子金控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
截至 2024 年末,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责任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370.53 亿元,负债总额 256.91 亿元,
净资产 113.62 亿元,资产负债率 69.34%。2024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26.04 亿元,实现净利润 3.44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末,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
额 392.72 亿元,负债总额 274.05 亿元,净资产 118.66 亿元,
资产负债率 69.78%。2025 年 1-9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9.59
亿元,实现净利润 0.18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三)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亿元,
法定代表人许波,成立于 2010 年 6 月 22 日,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510100556430735J,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
区天府四街 300 号 2 栋 A 座三楼,经营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
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 2 栋 A 座三楼,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
业务、租赁业务,主要股东为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4 年末,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
总额 70.39 亿元,负债总额 56.96 亿元,净资产 13.43 亿元,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资产负债率 80.92%。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92 亿元,实
现净利润 0.67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成都金控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90.20 亿元,负债总额 76.12 亿元,净资
产 14.08 亿元,资产负债率 84.39%。2025 年 1-9 月累计实现
营业收入 3.93 亿元,实现净利润 0.80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四)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60 亿元,法定代表人程毅然,成立于 2012 年 12 月 21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060061454Q,注册地址和
经营地址均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
四街 300 号财智中心 2 号楼 B 座 5 层,主营业务为金融机构
和非金融机构的投资、风险投资等,由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100%持股。
截至 2024 年末,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89.56 亿元,负债总额 21.55 亿元,净资产
亿元,实现净利润 0.27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成都交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12.54 亿元,负
债总额 34.07 亿元,净资产 78.47 亿元,资产负债率 30.27%。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五)成都交子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成都交子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
亿元,法定代表人周江,成立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MA6AQQC57N,注册地址为中国(四
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 2 栋 2
层 1 号,经营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
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 2 栋 8 层,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
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等,由成都交子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股。
截至 2024 年末,成都交子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12 亿元,负债总额 4.52 亿元,净资产 46.60 亿
元,资产负债率 8.84%。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11 亿元,
实现净利润 0.03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成都交子金控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51.00 亿元,负债总额 4.41 亿元,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净资产 46.59 亿元,资产负债率 8.65%。2025 年 1-9 月累计实
现营业收入 0.08 亿元,实现净利润 0.04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
该公司前期同类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未
发生同类授信类关联交易。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
履约能力良好。
(六)成都交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成都交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 亿元,
法定代表人程毅然,成立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510100MA69UB3E37,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
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 2 栋 A 座 5 层(自
编号),主要办公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财智
中心 2 栋 A 座 5 层,主营业务为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
贸易融资;与贸易合同相关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
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
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货物贸易相关的融资咨询服务;
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主要股东为成都交子新兴金
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4 年末,成都交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总额 32.18 亿元,负债总额 24.25 亿元,净资产 7.92 亿元,
资产负债率 75.37%。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1 亿元,实
现净利润 0.48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成都交子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45.07 亿元,负债总额 36.57 亿元,净资
产 8.49 亿元,资产负债率 81.14%。2025 年 1-9 月累计实现营
业收入 1.98 亿元,实现净利润 0.57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七)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77120700X4,注册地址为成都市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 2 号楼 3 层,经营地址为成都市
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金控集团财智中心二号楼 B 座 7 楼,
主营业务为资产经营、项目投融资,企业兼并重组及企业(资产)
托管经营,企业管理及咨询,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
社会经济咨询等,由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
股。
截至 2024 年末,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资产总额 43.29 亿元,负债总额 23.57 亿元,净资产 19.72 亿
元,资产负债率 54.45%。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7 亿元,
实现净利润 0.67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成都鼎立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44.85 亿元,负债总额 24.78 亿元,
净资产 20.08 亿元,资产负债率 55.24%。2025 年 1-9 月累计
实现营业收入 12.14 亿元,实现净利润 0.67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八)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亿元,
法定代表人章映,成立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510100MA64C5D110,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均为成
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11 号楼(南塔)
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等。成都交子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通过成都鼎立资产经营
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4.50%的股
权,为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 2024 年末,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总额 171.11 亿元,负债总额 112.47 亿元,净资产 58.64 亿元,
资产负债率 65.73%。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78 亿元,实
现净利润 4.31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成都益航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76.51 亿元,负债总额 115.43 亿元,净
资产 61.08 亿元,资产负债率 65.40%。2025 年 1-9 月累计实
现营业收入 7.73 亿元,实现净利润 2.79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九)成都金控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金控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40 亿元,
法定代表人周江,成立于 2009 年 4 月 9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510100686330791B,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
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 2 栋 B 座 9 楼,主营业
务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由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交子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持
股。
截至 2024 年末,成都金控置业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债率 32.87%。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65 亿元,实现净利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润 0.19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成都金控置业有限公司
资产总额 21.89 亿元,负债总额 6.27 亿元,净资产 15.62 亿
元,资产负债率 28.64%。2025 年 1-9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0.36
亿元,实现净利润 0.10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该公司财务
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预计履约能力良好。本公司若与该公
司发生业务,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规定,加
强风险管控,维护信贷资产安全。
(十)成都交子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交子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交
子金控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 亿
元,法定代表人付剑峰,成立于 2011 年 10 月 10 日,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58262658XW,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
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 3 号楼,主要办公地址为成
都市高新区锦云东三巷 1 号金融麦田 A 座,主营业务为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和母公司基金业务,主要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末,成都交子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经
审计资产总额 86.73 亿元,负债总额 31.24 亿元,净资产 55.49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亿元,资产负债率 36.02%。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9 亿
元,实现净利润 1.13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成都交子
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05.88 亿元,负债总额
年 1-9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44 亿元,
实现净利润 0.65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且本公司董事付剑峰先生任该公司法定代
表人、董事长。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十一)成都市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5589992476,注册地址为成都市
锦江区新光华街 7 号航天科技大厦 15 楼,经营地址为成都市
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财智中心 2 栋 B 座 6 楼,主营业务为
为中小企业、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发放小额贷
款及相关咨询业务等,主要股东为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末,成都市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经审
计资产总额 6.56 亿元,负债总额 0.11 亿元,净资产 6.45 亿元,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资产负债率 1.68%。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59 亿元,实现
净利润 0.34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成都市金控小额贷
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9.28 亿元,负债总额 2.65 亿元,净
资产 6.63 亿元,资产负债率 28.56%。2025 年 1-9 月累计实现
营业收入 0.61 亿元,实现净利润 0.22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该公司财务
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预计履约能力良好。本公司若与该公
司发生业务,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规定,加
强风险管控,维护信贷资产安全。
(十二)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0.3
亿元,法定代表人万瑶,成立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MA6CD828XH,注册地址为中国(四
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 2 号楼 B 座
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 2 号楼 B 座 8 层,主营业务为大数据服
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推广,主要负责“天府市民云”平台的开
发、建设、运营与推广。主要股东为成都交子数字金融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司。
截至 2024 年末,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经审计资
产总额 0.40 亿元,负债总额 0.05 亿元,净资产 0.34 亿元,
资产负债率 13.78%。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42 亿元,实
现净利润 0.01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成都天府市民云
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0.29 亿元,负债总额 0.03 亿元,净资
产 0.26 亿元,资产负债率 11.17%。2025 年 1-9 月累计实现营
业收入 0.13 亿元,实现净利润-0.08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该公司财务
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预计履约能力良好。本公司若与该公
司发生业务,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规定,加
强风险管控,维护信贷资产安全。
(十三)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88 亿
元,法定代表人任瑞洪,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30 日,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567193616J,注册地址和主要办公地
址均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瑞四路 399 号金控时代广场 1
号楼东塔楼,主营业务为财产保险,控股股东为成都交子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截至 2024 年末,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
总额 58.87 亿元,负债总额 26.65 亿元,净资产 32.22 亿元,
资产负债率 45.27%。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67 亿元,实
现净利润 0.52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锦泰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64.51 亿元,负债总额 30.51 亿元,净资
产 34.00 亿元,资产负债率 47.29%。2025 年 1-9 月累计实现
营业收入 24.02 亿元,实现净利润 0.61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
该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正常,预计与本公司发生非
授信类关联交易,预期履约能力良好。
(十四)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邓友志,成立于 2009 年 3 月 9 日,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510100684595999T,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新光华
街 7 号航天科技大厦 15 楼,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
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
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
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
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在规定范围内以自
有资金进行投资。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由成都交子金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100%持股。
截至 2025 年末,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债率 21.57%。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6 亿元,实现净利
润 0.14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十五)四川交子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交子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蒲 丹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华润路 42 号,主要办公地址为成都市三色路 236 号新华之星
B 座 12 楼。主营业务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
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实际控制人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末,四川交子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率 35.27%。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19 亿元,实现净利润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该公司财务
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预计履约能力良好。
(十六)成都交子征信有限公司
成都交子征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0.5 亿元,法
定代表人彭杨,成立于 2016 年 8 月 5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510100MA61X3E302,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
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677 号 A 座 6 层,主要办
公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与五冶路交叉口东南 60
米新华之星 B 座 12 层,主营业务为企业征信服务、企业信用
评级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大数
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等,主要股东为成都交子
数字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交子金融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末,成都交子征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0.23
亿元,负债总额 0.08 亿元,净资产 0.15 亿元,资产负债率
亿元。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十七)成都金融梦工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金融梦工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MA62MF6L0H,注册地址为中
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
道北段 1677 号交子金融科技中心 A 座,三大业务板块为产业
集聚、产业培育、文化传承。主要股东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交子公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末,成都金融梦工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审
计资产总额 15.78 亿元,负债总额 7.46 亿元,净资产 8.32 亿
元,资产负债率 47.28%。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72 亿元,
实现净利润 0.07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该公司财务
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预计履约能力良好。
(十八)成都金控典当有限公司
成都金控典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亿元,法定
代表人杨柏林,成立于 2012 年 5 月 14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 915101005946894738,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
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财智中心 2 号楼 B 座 4
层,主要办公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
区天府四街 300 号财智中心 2 号楼 B 座 4 层,主营业务为从
事不动产抵押典当、股权质押典当业务,主要股东为成都交
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末,成都金控典当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率 5.39%。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10 亿元,实现净利润 0.02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成都金控典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率 2.59%。2025 年 1-9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0.05 亿元,实现
净利润 0.02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
常,履约能力良好。
(十九)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 亿元,
法定代表人徐斌,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 23 日,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510100450753229X,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青羊区顺城
大街 306 号凯乐广场 6 楼,主要办公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吉
瑞四路 399 号,主营业务为安全保护服务,控股股东为成都
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末,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率 13.29%。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9 亿元,实现净利润
该公司系本行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控制的法人。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
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成都市翼虎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翼虎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亿元,法定代表人钟大华,成立于 2005 年 12 月 20 日,统一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782672177H,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成
华区双林一巷新 24 号,主要办公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双林一
巷新 24 号,主营业务为武装押运等,控股股东为中融安保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成都市翼虎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
司资产总额 5.69 亿元,负债总额 0.77 亿元,净资产 4.92 亿
元,资产负债率 13.63%。2025 年 1-12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该公司系本行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控制的法人。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一)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6331271244,注册地址为成都
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 38 号 2 栋 3 层 314 号,经营地址为锦江
区柳江街道永安路 588 号艺尚锦江 17 楼,主营业务包括资产
经营、资本运营、企业产权转让、租赁、承包、出售、投资
经营、投资咨询等相关业务,主要股东为成都产业投资集团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有限公司持股 76.01%、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截至 2024 年末,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9.79 亿元,负债总额 33.01 亿元,净资产 106.78
亿元,资产负债率 23.61%。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78 亿
元,投资收益 10.26 亿元,实现净利润 9.18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53.03
亿元,负债总额 38.91 亿元,净资产 114.12 亿元,资产负债
率 25.43%。2025 年 1-9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2.05 亿元,投资
收益 6.95 亿元,实现净利润 6.97 亿元。
该公司系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且本公司董事
余力先生任其总经理。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二)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
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 亿元,
法定代表人周勇,成立于 2000 年 5 月 19 日,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5101007203772604,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均为四川
省成都市金堂县迎宾大道二段 1 号,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浮
法玻璃及玻璃制品深加工,同时进行石英砂采矿,主要股东
为沙河市海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64.3%,成都产投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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璃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35.7%,实际控制人为王利军。
截至 2024 年末,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
总额 10.72 亿元,负债总额 2.09 亿元,净资产 8.63 亿元,资
产负债率 19.5%。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46 亿元,实现净
利润 0.36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明达玻璃(成都)有
限公司资产总额 11.77 亿元,负债总额 2.81 亿元,净资产 8.96
亿元,资产负债率 23.85%。2025 年 1-9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本公司董事余力先生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三)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0007758164357,注册地址及经营地
址均为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238 号 1 栋 1 单元,控股股东为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营业务为图书、报纸、期刊、
电子出版物销售;音像制品批发(连锁专用);电子出版物、
影像制品制作;录音带、录像带复制;普通货运;批发兼零
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出版物印刷等。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截至 2024 年末,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8.99 亿元,负债总额 78.92 亿元,净资产 150.07
亿元。2024 年度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 123.29 亿元,实现净利
润 16.04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49.54 亿元,负债总额 95.19 亿元,净资
产 154.35 亿元。2025 年 1-9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78.97 亿元,
实现净利润 10.26 亿元。
本公司主要股东,且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本公司董事马
晓峰先生任该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四)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0 亿
元,法定代表人袁博,成立于 2004 年 3 月 9 日,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510100758770375R,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锦里中路
集团财智中心二号楼 B 座 7 楼-8 楼,主营业务为从事工业、
商业及高新产业项目的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
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4 年末,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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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总额 78.62 亿元,负债总额 29.79 亿元,净资产 48.83 亿元,
资产负债率 37.89%。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1.77 亿元。截至
亿元,负债总额 33.86 亿元,净资产 61.08 亿元,资产负债率
该公司系本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本行股东。
该公司前期同类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未发
生同类授信类关联交易。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
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五)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亿元,法定代表人李婉容,成立于 2010 年 2 月 26 日,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551072297N,注册地址为中国(四
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 88 号 1 栋 9 层
号、14 层 5 号、16 层 1 号、16 层 5 号,经营地址为中国(四
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 88 号 1 栋 9 层
号、14 层 5 号、16 层 1 号、16 层 5 号,主营业务为个人耐
用消费品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办理信贷资产转让;
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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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代理销售与消费借款相关的
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监管批准的其他业
务。本公司系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大股东,
持有其 39.99%的股份,
该公司其他持股 10%以上的股东包括: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成都交子
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末,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
的资产总额 159.16 亿元,负债总额 139.81 亿元,净资产 19.35
亿元,资产负债率 87.84%。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80 亿
元,实现净利润 2.07 亿元。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四川锦程
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180.88 亿元,负债总额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8.61 亿元,实现净利润 1.65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且本公司副行长
李婉容任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六)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20 亿元,
法定代表人罗布,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5400005857557153,注册地址为拉萨市经济技术开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发区总部经济基地 A 幢贰单元二层 1201、1202、1203、1204、
发区总部经济基地 A 幢贰单元二层 1201、1202、1203、1204、
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银行卡业务;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同业拆借;买卖、代理外汇买卖;提供信用证服务及
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
证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
准的其它业务。主要股东为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截至 2024 年末,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68 亿元,实现净利润 4.76 亿元。截至
负债总额 498.52 亿元,净资产 103.26 亿元。2025 年 1-9 月实
现营业收入 7.70 亿元,实现净利润 3.82 亿元。
该公司系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且本公司副行长
龚民先生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
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七)关联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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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是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上述关联方介绍中的财务数据若未注明“经审计”则均为
未经审计数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的 2026 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属于商
业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遵循一般商业条款
和公司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
致,即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开展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关联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于与相
关关联方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关联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
期,预计金额及所涉及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求,不存在
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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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6:
关于制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落实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本行拟订了《成
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办法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附件: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全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机制,健全科学
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全行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
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
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机制与全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
(二)薪酬激励与全行竞争能力及持续能力建设相兼顾;
(三)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相适应;
(四)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协调。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议全
行薪酬管理的重大制度和政策,负责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员考核的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
策与方案;监督薪酬方案的实施,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
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构成如下:
(一)纳入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范围且在公司担
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
效年薪、任期激励构成,具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市属国有
企业负责人的薪酬考核政策执行;
(二)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
(三)独立董事领取津贴,由基本津贴、特别津贴和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津贴三部分组成;
(四)职工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
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五)未纳入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范围且在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固定薪酬、
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薪酬总额的 65%。
固定薪酬是不纳入绩效考核范畴的固定收入部分;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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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与当年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变动薪酬部分。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
扣回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相
关制度执行。在公司领取绩效薪酬的董事参照制度中绩效薪
酬追索扣回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薪酬支付与调整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及任期激励
收入,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以绩效考核作为重要核定依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月度预发、年度考核后清算补
差的支付模式。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暂停职务或因换届、改
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公司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
职情况发放薪酬。
第十条 公司可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变化、监管政策变化、
公司经营业绩、组织结构调整、个人岗位变动等因素,适时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按本制
度第五条规定的程序审议后执行。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并制
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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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
实施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纳入成都市市属国
有企业负责人范围且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同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实施综合考核评价。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领取薪酬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绩
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通过年报或董事会工作报告等符合
信息披露规则的方式披露。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应遵照国家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会批准后生
效实施。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自本制
度生效之日起原经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办法》同时废
止。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事项 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
特别规定》等监管政策的要求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本行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行内管理制度规定,主要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名单的更新与维护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内部制度规定对关
联方进行管理。根据管理实际和监管要求,本行持续完善关
联交易管理系统,实现关联方申报、核查、名单管理和监管
报送信息的线上化管理。截至 2025 年末,本行关联方户数具
体情况如下:
表 1: 关联方统计表
关联方口径 数量(户) 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 关联自然人
金监总局口径 2,192 516 1,676
证监及上交所口径 445 176 269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会计口径 798 524 274
(二)关联交易审批与备案
本行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和备案。2025
年初拟定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依规提交关联交
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审查,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在股东大会审定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按照内部授权审
批程序,对发生的关联交易逐笔进行规范审批。按照一般关
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的要求,严格做好审查、审批和备案
工作。2025 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下单一关联方、
单一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全部关联方的授信
余额均符合管控要求;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公允
性原则及相关监管规定。
(三)关联交易统计与报送
本行认真做好关联交易的统计与报送工作。2025 年,按
季对授信类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分类进行统计,并按季
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送 G15 最大十家关联方关联交易
情况表,不定期或按季向银行业保险业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报
送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等信息。
(四)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通
过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告、重大关联交易及季度一般关联交
易事项公告等临时公告及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的形式及
时对外披露关联交易信息;通过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每年向
股东报告本行的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五)交易定价执行情况
本行与各口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
根据具体业务方案审慎确定,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
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
关管理制度。
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况
领导下勤勉履职,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积极辅助董事会决策。
报告期内,共召开会议 10 次,对关联交易审查、年度审计报
告、内部控制评价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行工作职责,统筹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关联方管理。指
导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结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
国证监会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及本行的实际情况,对
关联方进行日常管理,对发生变动的关联方情况及时进行更
新。二是强化关联交易控制。根据董事会授权,接受一般关
联交易的备案,审查重大关联交易,严格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针对日常经营中频繁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审查了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同时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预计额度实际发生情况
的监测;对未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关
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要求。三是推进
关联交易管理系统的优化完善。2025 年不断优化关联交易系
统相关功能,实现了关联交易信息的科学化统计、规范化管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理和流程化操作,进一步提升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效率。
三、2025 年关联交易情况
(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
截至 2025 年末,本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最大授信余额为
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最大合计授信余额 1,262,121.91 万元,
占资本净额 9.29%;对包含银行关联方的全部关联方的授信
余额为 2,369,691.92 万元,占资本净额 17.44%,上述指标均
在监管指标控制范围之内。
截至 2025 年末,本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全部关
联方表内外授信敞口余额合计 2,369,691.92 万元,其中:非
同业关联方表内外授信敞口余额 1,978,691.92 万元,包括贷款
余额 1,687,899.08 万元,保理余额 114,920.4 万元,债券投资
余额 175,872.44 万元;同业关联方授信敞口余额 391,000 万
元,包括同业借款余额 350,000 万元,债券投资余额 41,000
万元。
办公自用商品房款项。
额 15,813.98 万元,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表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服务类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交易描述 收入金额 支出金额
押运服务 关联方向我行提供押运服务 5,036.87
委托贷款收取手续费/关联方向我行提供
营销服务 146.56 245.34
营销活动服务
人力服务 关联方向我行提供人力外包服务 2,961.59
财产租赁 关联方向我行提供房产租赁服务 2,266.91
安保服务 关联方向我行提供安保服务 2,879.12
关联方向我行提供人身意外伤害和补充
保险服务 1,751.30
医疗等保险服务
我行向关联方收取电子支付手续费/关联
信息服务 8.36 287.12
方向我行提供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服务
我行向关联方提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债券承销 7.56
工具承销服务
培训、教辅及 关联方向我行提供培训、教辅服务及咨询
咨询指导服务 指导等服务
合计 162.48 15,651.50
截至 2025 年末,本行关联方存款余额为 1,961,795.37 万
元。基于审慎原则,本行将与关联担保公司的银保合作业务
纳入其他类型关联交易管理,2025 年度本行与关联担保公司
签订银保合作协议金额 4,120,000 万元。
(二)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
截至 2025 年末,本行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表内外授信敞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口余额合计 1,046,769.61 万元,其中:非同业关联方表内外
授信敞口余额 696,769.61 万元,包括贷款余额 464,729.21 万
元,保理余额 110,740.4 万元,债券投资余额 121,300 万元;
同业关联方授信敞口余额 350,000 万元,全部为同业借款。
(1)2025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主要服务类关联交易
总额 12175.09 万元,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表 3: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服务类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交易描述 收入金额 支出金额
押运服务 关联方向我行提供押运服务 5,036.87
营销服务 关联方向我行提供营销活动服务 106.76 1.40
人力服务 关联方向我行提供人力外包服务 38.79
财产租赁 关联方向我行提供房产租赁服务 2,266.91
安保服务 关联方向我行提供安保服务 2,879.12
关联方向我行提供人身意外伤害和补充医疗
保险服务 1,751.30
等保险服务
信息服务 关联方向我行提供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服务 8.03 24.20
培训、教辅及咨 关联方向我行提供培训、教辅服务及咨询指
询指导服务 导等服务
合计 114.79 12,060.30
(2)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办公自用商品房款项。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3)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授信业务
截至 2025 年末,由本行主要股东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授信
业务包括,关联方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贷款业务合计 71,432 万元,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业务合计 35,000 万元。
(三)企业会计准则口径
本行与企业会计准则口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本
行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附注有关内容。
综上,本行与各口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日常经
营中的正常业务,符合监管及本行相关控制要求,其审议、
披露等程序符合监管及本行制度规定,业务流程符合本行内
部控制要求,不存在违规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存在损
害本行及其他非关联方利益等情况。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向股东会报告。
特此报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事项 2: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大股东评估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
保监发〔2021〕43 号,以下简称“《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
要求,为加强公司治理监管,规范大股东行为,保护本行及
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本行全面、依规开展了 2025 年度大股
东行为评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情况
(一)评估对象
根据《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的认定标准,截至 2025 年
金控集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成都交子金控集团
持有本行 847,633,810 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 19.999%,为
本行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控集团成立于 2008 年 9 月,注册
资本 100 亿元,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营范围包括:投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
构,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社会经济
咨询,金融研究及创新。(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
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都交子金控集团向本行提名董事,
该公司所持本行股份不存在股份出质的情形。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丰隆银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丰隆银行持有本行
其控股股东为 Hong Leong Financial Group Berhad,实际控制
人为 Hong Leong Company (Malaysia) Berhad。丰隆银行向本
行提名董事,该公司所持本行股份不存在股份出质的情形。
(二)评估方法
况;
(三)评估期限
二、大股东评估情况
(一)大股东资质情况
大股东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丰隆银行均为本行上市前的
原始股东,均通过本行董事会对于其入股股东资格的审核,
按照要求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
构”)核准股东资质的,均已取得核准批复;并积极配合监管
机构对入股本行资金来源的审查,其入股资金来源、入股程
序合法合规。经大股东自查并书面确认,大股东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
六条规定的违规情形;本行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亦未发现大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
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违规情形。经梳理核查,本行大股
东也不存在违反本行《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末,本行大股东作为主要股东参股或控股其
它境内商业银行的情况为:成都交子金控集团持有成都农村
商业银行 98,123 万股股份,持股占比 9.81%。该持股系 2009
年成都交子金控集团推动成都农村信用社改制为股份制农商
银行工作形成,经监管机构批准,成都交子金控集团参股成
都农村商业银行。
(二)财务状况
经与大股东核实,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丰隆银行具有良
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经营状况稳定,财务
状况良好,保持较好的盈利性。入股本行资金均为自有资金,
且不存在到期未偿还的债务,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等
法律纠纷情况。
(三)所持股权情况
本行大股东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丰隆银行均已充分了解
银行业的行业属性、风险特征、审慎经营规则,以及大股东
的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本行稳健经营及金融市场稳定,保
护消费者权益,支持本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
险。
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丰隆银行入股本行均取得监管机构
的核准批复,均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入股。大股东均已
向本行逐层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以及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其股权关系
真实、透明,与本行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交叉持股。未发现大
股东存在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私下
协议等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以所持本行股份为其自身或
关联方以外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丰隆银行均已做出遵守法律法规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相关规定的书
面承诺。2025 年度,本行未发生大股东质押其所持本行股份
的情形。
(四)上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合理、公平,
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
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
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审批、信息披露、
统计备案等程序。本行大股东不存在与本行进行不正当关联
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五)行使股东权利情况
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参与本
行公司治理,积极支持本行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
两家大股东均通过公司治理程序正当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本
行的独立运作;审慎行使对本行董事的提名权,确保提名人
选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滥用股东权利或利用大股东地
位,对本行进行不正当干预或限制的情况。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六)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
执行监管的相关规定、政策,依法履行信息报送义务,积极
配合本行做好声誉风险管理,支持本行实施资本中长期规划,
不存在利用股东地位损害本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的情形。
承诺内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不谋求优于其他股东的关联交
易、在必要时持续补充资本、不干预银行日常经营事务、不
向银行施加不当指标压力、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关联方、股权
质押符合监管要求等。2021 年,《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
布,进一步规范股东承诺事项,大股东均已根据最新要求签
署了相关声明类、合规类和尽责类承诺。2025 年,两家大股
东积极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出具虚假承诺或未履行承诺事
项的情形。
(七)落实公司章程、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情况
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等对股东权利、义务的规定,
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工作和本行公司治理评估以及
各类股权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和材料,不存
在纳入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或纳入股权管理不良记录的情
形。
三、评估结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综上,本行大股东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丰隆银行入股本
行已获审批,财务状况稳定良好,交易行为透明公允,股东
权利行使规范,责任义务履行到位,大股东行为整体良好。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向股东会报告。
特此报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事项 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陈存泰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成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积极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陈存泰,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工程学士、美国夏威
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马来西亚启顺造纸业有限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马来西亚合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马来西亚主道咨讯私人有限公司顾问。曾任日立半导
体(马)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工程师;马来西亚国际投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金融执行员、助理经理;马来西亚青
年经济发展合作社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来西亚澄心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执行员;马来西亚联昌投资银行执行员、高级经理、
企业金融主管和管理委员会成员;印度尼西亚联昌尼阿嘎证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券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马来西亚纳鲁力机构股份有限
公司企业金融总监;马来西亚联昌投资银行企业金融总监顾
问;中国辽宁省营口市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董事;
马来西亚联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
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
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或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积极参加相关会前
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
并按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未行使其
他特别职权。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了涉及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修改公司章程等 16 项议案。本人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度经营目标、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关联交易等 81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全部
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
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
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
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情况
别授权。本人出席了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全部会
议。
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
评估程序、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风险状况及内控有效性等
事项进行研究、审议。本人出席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全
部会议。
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变更增持计划等事项进行
了审议。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支行业务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交流,并提出相关建议。
季度业绩说明会,参与中小股东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
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
(五)公司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依规、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提供了履职
所需的必要条件,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
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包括董事会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前沟通及会中表决问题解答、及
时提供履职所需信息、建立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监管规定,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对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
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其符合相
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
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提
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实
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
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
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规定,合规、及时编制报告并完成披露,相关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成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
人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
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决策程序
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副行
长罗结先生分管公司财务工作,承担财务负责人相关职责。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
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职
务。
职务。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建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张育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本人认为相关选举、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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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考核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
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在董事会中积极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诚
信、勤勉尽责,推动公司董事会更好履行“定战略、作决策、
防风险”职责,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合法权
益作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陈存泰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龙文彬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成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积极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龙文彬,四川大学计算数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地区分行、中国人民银
行四川省分行货币金银处、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货币金银
处干部;四川银监局股份处副处长、四川银监局国有大型银
行处副处长、攀枝花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四川银监局
办公室主任;泸州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四川省城市商业银行
协会秘书长。曾兼任本公司外部监事。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
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或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主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积极参加相关会前沟
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公司董事会、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
并按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未行使其
他特别职权。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了涉及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
修改公司章程等 16 项议案。本人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度经营目标、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关联交易等 81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全部
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
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
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情况
会议,听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情况、消费者投诉情
况等。本人出席了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全部会议。
研究审议了被投企业管理、年度投资安排、IT 规划等议案。
本人出席了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全部会议。
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变更增持计划等事项进行
了审议。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季度业绩说明会,参与中小股东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
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
(五)公司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依规、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提供了履职
所需的必要条件,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
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包括董事会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前沟通及会中表决问题解答、及
时提供履职所需信息、建立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监管规定,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对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
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其符合相
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
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提
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实
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
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
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管理制度的规定,合规、及时编制报告并完成披露,相关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成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
人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
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决策程序
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副行
长罗结先生分管公司财务工作,承担财务负责人相关职责。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
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职
务。
职务。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建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张育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本人认为相关选举、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考核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
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在董事会中积极发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诚
信、勤勉尽责,推动公司董事会更好履行“定战略、作决策、
防风险”职责,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合法权
益作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龙文彬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顾培东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成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积极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顾培东,西南政法学院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毕业。现任四川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
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司法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届特约监督员,入选“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
头人”。曾任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所副所长、副研
究员、研究员、所长、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秘书长;
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
导师。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
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
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或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董事
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
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并积极参加相关会前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
性和专业性作用,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按规定发表独立意见,
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未行使其他特别职权。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了涉及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
修改公司章程等 16 项议案。本人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度经营目标、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关联交易等 81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全部
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
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
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情况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初审。本人出席了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全部会议。
会议,听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情况、消费者投诉情
况等。本人出席了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全部会议。
重大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对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审议。按实际履职时间,
本人应出席其中 3 次会议,实际出席 3 次会议。
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变更增持计划等事项进行
了审议。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
年报工作要求,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
关责任义务。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前,听取其关于年度
财务审计的工作安排;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督促其在保
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编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制完成后,听取其审计工作汇报,基于自身专业知识、从业
经历和工作经验发表意见,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审计
报告进行审议。
(五)公司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依规、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提供了履职
所需的必要条件,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
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包括董事会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前沟通及会中表决问题解答、及
时提供履职所需信息、建立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监管规定,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对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
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其符合相
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
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提
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实
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法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
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
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规定,合规、及时编制报告并完成披露,相关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成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
人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
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决策程序
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副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长罗结先生分管公司财务工作,承担财务负责人相关职责。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
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职
务。
职务。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建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张育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本人认为相关选举、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情况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考核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
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在董事会中积极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诚
信、勤勉尽责,推动公司董事会更好履行“定战略、作决策、
防风险”职责,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合法权
益作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顾培东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马骁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成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积极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马骁,西南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经济学博士,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三届决策咨询委员
会社会发展组副组长,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经济学与财
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曾任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系副系主任,财政税务
学院副院长,教务处处长(期间曾兼任人文与自然科学教学
部主任、教务处党支部书记),党委常委、副校长,党委副
书记。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
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或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并积极参加相关会前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
业性作用,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按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对审
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未行使其他特别职权。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了涉及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
修改公司章程等 16 项议案。本人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度经营目标、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关联交易等 81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全部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
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
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
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相关事项,全行重要的薪酬
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等事项进行研究、审议。本人出席了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会议。
重大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对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审议。本人出席了董事会
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全部会议。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初审。本人出席了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全部会议。
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变更增持计划等事项进行
了审议。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明会,参与中小股东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与权等合法权益。
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
年报工作要求,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
关责任义务。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前,听取其关于年度
财务审计的工作安排;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督促其在保
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编
制完成后,听取其审计工作汇报,基于自身专业知识、从业
经历和工作经验发表意见,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审计
报告进行审议。
(五)公司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依规、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提供了履职
所需的必要条件,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
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包括董事会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前沟通及会中表决问题解答、及
时提供履职所需信息、建立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监管规定,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对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
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其符合相
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
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提
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实
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
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
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规定,合规、及时编制报告并完成披露,相关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成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人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
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决策程序
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副行
长罗结先生分管公司财务工作,承担财务负责人相关职责。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
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职
务。
职务。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建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张育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本人认为相关选举、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考核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
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在董事会中积极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诚
信、勤勉尽责,推动公司董事会更好履行“定战略、作决策、
防风险”职责,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合法权
益作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马骁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余海宗
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成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积极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余海宗,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毕业,研究生学历,
管理学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西南财经大
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中国钒钛磁铁矿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四
川威远钢铁厂财务科会计。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
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
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或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
员会主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积极参加相
关会前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公司董
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决议事项进
行审议,并按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
未行使其他特别职权。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了涉及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
修改公司章程等 16 项议案。本人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度经营目标、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关联交易等 81
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全部
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
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
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
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
情况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重大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对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审议。本人出席了董事会
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全部会议。
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
评估程序、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风险状况及内控有效性等
事项进行研究、审议。本人出席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全
部会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相关事项,全行重要的薪酬
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等事项进行研究、审议。本人出席了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会议。
别授权。按实际履职时间,本人应出席其中 12 次会议,实
际出席 12 次会议。
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变更增持计划等事项进行
了审议。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会,参与中小股东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
权等合法权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根据
年报工作要求,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
关责任义务。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前,听取其关于年度
财务审计的工作安排;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督促其在保
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编
制完成后,听取其审计工作汇报,基于自身专业知识、从业
经历和工作经验发表意见,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审计
报告进行审议。
(五)公司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依规、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提供了履职
所需的必要条件,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
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包括董事会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前沟通及会中表决问题解答、及
时提供履职所需信息、建立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监管规定,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对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
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其符合相
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
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提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实
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
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
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规定,合规、及时编制报告并完成披露,相关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成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
人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
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决策程序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副行
长罗结先生分管公司财务工作,承担财务负责人相关职责。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
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职
务。
职务。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建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张育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本人认为相关选举、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
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考核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
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在董事会中积极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诚
信、勤勉尽责,推动公司董事会更好履行“定战略、作决策、
防风险”职责,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合法权
益作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余海宗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事项 4:
成都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
及其成员 2025 年度履职评价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
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开展
了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2025 年度
履职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
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制定了《2025 年
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方案》,
评价对象为公司董事会和 2025 年度内履职超过 6 个月的 13
名董事。
(一)评价内容及方法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董事履职评价包括履行忠实义务、
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
合规性等五个维度。评价参考资料包括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股东会批准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发展
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董事年度履职自评和互评报告、独立
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和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相关会议材料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等。
公司董事通过填报《2025 年度成都银行董事履职自评报
告》《2025 年度成都银行董事履职互评报告》开展自评、互
评。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自评、互评结果,并结合履职参考
资料分析、日常履职观察等,对董事形成称职、基本称职或
不称职的最终评价结论。董事履职过程中,若出现《银行保
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称职;若出现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的,应当评为不称职。
(二)履职评价结果
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
委工作要求,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紧扣“定
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核心职能,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
境,科学研判形势,及时指导经营层调整经营策略,引领全
行深耕主责主业,推动经营质效稳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与高
质量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同时,董事会成员严格遵循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有序推进监事会改革等各项
工作,全年规范召开董事会 14 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76 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依法审议经营发展、财务预决算、
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水平持续提升。持续增强信
息披露的规范性、及时性和透明度,推动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切实保障了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按照《2025 年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履职评价方案》规定的评价内容、方法和程序,审计委员会
对纳入履职评价的 13 名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均为称
职。
二、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
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制定了《2025 年
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方案》,
评价对象为公司监事会和 2025 年度内履职超过 6 个月的 5
名监事。
(一)评价内容及方法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监事履职评价包括履行忠实义务、
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
合规性等五个维度。评价参考资料包括监事会有关工作情况
报告、监事年度履职自评和互评报告、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
会相关会议材料等。
公司监事通过填报《2025 年度成都银行监事履职自评报
告》《2025 年度成都银行监事履职互评报告》开展自评、互
评。审计委员会根据监事自评、互评结果,并结合履职参考
资料分析、日常履职观察等,对监事形成称职、基本称职或
不称职的最终评价结论。监事履职过程中,若出现《银行保
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称职;若出现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的,应当评为不称职。
(二)履职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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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监督职责。规范开展会议监督,组织召开监事会及下设专
门委员会会议 18 次,审议议案 44 项,听取工作报告 14 项,
对本行战略发展、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
行监督,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推进重点领域审计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董事、高管人员离任审计。深入开展履职评价监督,
动态调整评价维度内容,依规向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报告
审计委员会顺利承接监事会职能。
按照《2025 年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
履职评价方案》等规定的评价内容、方法和程序,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纳入履职评价的 5 名监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
价均为称职。
三、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
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制定了《2025 年
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方
案》,评价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层和 2025 年度内履职超过 6
个月的 6 名高级管理人员。
(一)评价内容及方法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和《成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高管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的有关要求,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包括履职监督重点事项情况、履行忠
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三个维度。评价参考资料包括高级管
理层年度经营工作报告、股东会批准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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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高级
管理人员年度述职报告、涉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相关的审计
报告和意见,以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纳入年度履职评价范围的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通过
提交《2025 年度成都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报告》,对本人
履职情况述职并进行自评。审计委员会委员结合高级管理人
员述职报告及自评情况、履职参考资料分析、日常履职观察
等,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审计
委员会根据各位委员评价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形成称职、
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最终评价结论。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过程
中,若未按照《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义务的,应当评为不称职。
(二)评价结果
尽责的职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推动
公司战略落地与经营目标达成。过去一年,面对宏观经济波
动、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挑战,高级管理层展现出了较强的
应变韧性,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在稳规模、调结构、控风险、
提质效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核心经营指标均较好完成,为
全行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积极参与区域
重大战略实施,精准服务产业建圈强链,以扎实的行动充分
彰显了我行作为深耕区域的主力银行责任与担当。
按照《2025 年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及其
成员履职评价方案》规定的评价内容、方法和程序,审计委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员会对纳入履职评价的 6 名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评价均为称职。
关于董事会及其成员、监事会及其成员、高级管理层及
其成员 2025 年度履职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临时)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审计委员会已根据监管
规定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报告了本次履职
评价有关情况。
特此报告。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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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事项 5: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董事薪酬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我行董事
薪酬情况报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月预发的 算 2024 年 的社会保险、住房
姓名 职务
税前薪酬 度税前薪 公积金及企业年
总额 酬差额 金
董事(2025 年年末在任)
黄建军 党委书记、董事长 18.9 - 7.52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
徐登义 56.7 23.41 22.76
长、行长、首席合规官
副董事长(任职资格待
张育鸣 19.72 - -
监管部门核准)
王永强 董事 - - -
郭令海 董事 - - -
付剑峰 董事 - - -
余 力 董事 - - -
马晓峰 董事 - - -
陈存泰 独立董事 18 3.6 -
龙文彬 独立董事 18 2.67 -
顾培东 独立董事 18 1.27 -
马 骁 独立董事 18 1.27 -
余海宗 独立董事 18 1.27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王 晖 原党委书记、原董事长 37.80 35.12 15.17
何维忠 原副董事长 66.77 37.58 5.10
备注:
事,其薪酬结合成都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以及我行董事会年度考
核结果综合确定并执行;未纳入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范围且在我行担任其他职务的董
事薪酬,按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薪酬考核办法执行;不在我行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含独立
董事)不在我行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按照我行相关规定在本行领取津贴。
(1)2025年8月17日,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决定,黄建军同志任中共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
会委员、书记,免去王晖同志中共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中共成都
市委同意提名黄建军同志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王晖同志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职务。2025年9月23日,我行公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黄建军
先生为我行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我行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选举黄建军先生为我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2)2025年8月17日,因组织工作调动另有任用,王晖先生辞去我行董事长、董事、董事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
(3)2025年9月5日,我行公告何维忠先生因退休,辞去我行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风险
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
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职务。
(4)2025年9月23日,我行公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张育鸣先生为我行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我行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选举张
育鸣先生为我行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特此报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