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节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34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案已获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再向全体股东每
止 目 前 , 公 司 总 股 本 3,099,067,016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为
司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
额。”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99,067,016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注】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总股本没有变化。
七、有关咨询办法
(综合管理部)
八、备查文件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