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6-030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上海英帕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帕学”)、张耀
华、薛伟、朱红(以下合称“出让方”)、朱玲玲、张艺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阿莱德”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英帕学、张耀华、薛伟、朱红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询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其一致
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5.20%下降至 50.20%(以下简称
“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长,薛伟为阿莱德的副董事长,朱红为阿莱德的董事,英帕学、薛伟及朱红均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
不得转让。
转让的价格为 36.66 元/股,交易金额 219,960,000.00 元。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组织券商”)
组织实施阿莱德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通过询价
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 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6-026)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
关资格的核查意见》《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截至本次询价转让前,出让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000,000 股,以此计算持股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
数量为 6,000,000 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36.66 元/股,交易金额为 219,960,000.00
元。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张耀华系阿莱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薛伟为阿莱德的副董事长,朱红为阿莱德的董事,英帕学、薛伟及朱红均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
方英帕学、张耀华、薛伟、朱红与朱玲玲、张艺露为一致行动人,朱玲玲及张艺
露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 6,000,000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
况如下:
转
让
拟转让股 实际转让
序 转让前持股 转让前持 实际转让数 转让后持股 转让后持 股
股东姓名 份数量 数量占总
号 数量(股) 股比例 量(股) 数量(股) 股比例 份
(股) 股本比例
来
源
首
前
份
合计 53,640,000 44.70% 6,000,000 6,000,000 5.00% 47,640,000 39.70% -
注:以上计算比例尾数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由 55.20%下降至 50.20%,其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上海英帕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 号 2 幢 7 层 8-703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张耀华
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薛伟
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朱红
住所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朱玲玲
住所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 6 张艺露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5 月 30 日、2026 年 5 月 25 日
(1)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20,000,000 股,本次权益分派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股数量相应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权益变动过程 (2)英帕学、张耀华、薛伟和朱红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上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减少 6,000,000 股,持股比例减
少 5.00% ,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由 55.20% 下 降 至
股票简称 阿莱德 股票代码 301419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
是 否□
制人
股份种类(A 股、B
股东名称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股等)
上海英帕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A股 4,500,000 3.75%
张耀华 A股 500,000 0.42%
薛伟 A股 500,000 0.42%
朱红 A股 500,000 0.42%
朱玲玲 A股 0 0.00%
张艺露 A股 0 0.00%
合 计 6,000,000 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口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口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其他 (询价转让导致股份减少)
自有资金 口 银行贷款
口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口 股东投资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口
其他 口(请注明)
不适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
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000,000 15.00% 13,500,00011.25%
上海英帕学企
业管理中心(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0,000 3.75% 0 0.00%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500,000 11.25% 13,500,00011.25%
合计持有股份 18,000,000 15.00% 17,500,000
%
张耀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0,000 3.75% 4,000,000 3.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500,000 11.25% 13,500,00011.25%
合计持有股份 12,240,000 10.20% 11,740,000 9.78%
薛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60,000 2.55% 2,560,000 2.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9,180,000 7.65% 9,180,000 7.65%
合计持有股份 5,400,000 4.50% 4,900,000 4.08%
朱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0,000 1.13% 850,000 0.71%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50,000 3.38% 4,050,000 3.38%
合计持有股份 9,000,000 7.50% 9,000,000 7.50%
朱玲玲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000,000 7.50% 9,000,000 7.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3,600,000 3.00% 3,600,000 3.00%
张艺露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00,000 0.75% 900,000 0.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00,000 2.25% 2,700,000 2.25%
注:以上计算比例尾数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
体情况,详见以下公告: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公司发布的《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公告编号:2026-026)《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
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兴业证券出具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是□ 否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为 31 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
方未持有阿莱德首发前股份。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序 受让股份占
受让方名称 受让数量(股) 金额(元) 锁定期
号 总股本比例
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丹寅聚鸿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丹寅嘉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岳鑫遥(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岳鑫遥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锝
仁贤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方远
多策略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康曼
德 2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凌顶揽月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江西金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昌
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大量化
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
鹿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智选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般胜
定向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
灵活配置专项 4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
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
量化套利专项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恒元
多策略量化对冲 1 号基金
序 受让股份占
受让方名称 受让数量(股) 金额(元) 锁定期
号 总股本比例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量
量子 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量
量子 1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量
电子 2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量
质子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至简鲲腾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
稳定增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
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配置
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配置
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6,000,000 219,960,000.00 5.00% -
注:以上计算比例尾数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兴业证券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
格下限不低于发送《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
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6 年 5
月 18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
份(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 16 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
限的规定。且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阿莱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时的发行价,不低于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391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
基金公司 92 家、证券公司 51 家、保险机构 29 家、合格境外投资者 8 家、私募
基金 204 家、信托公司 6 家、期货公司 1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6 年 5 月 19 日 7:15 至 9:15,
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50 份,其中 48 份为有效报价,除无效报价投
资者外,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
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
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36.66 元/股,转让股份数量 6,000,000
股,交易金额 219,960,000.00 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兴业证券向本次获配的 31 家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
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
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兴业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
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48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31 家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最
终 确 认 转 让 的 价 格 为 36.66 元 / 股 , 转 让 股 份 数 量 6,000,000 股 , 交 易 金 额
况”。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
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
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
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指引第 16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伟、朱红及其一致行动人朱玲玲、张艺露,其中朱玲玲、张艺露未参与本次询价
转让。
长,薛伟为阿莱德的副董事长,朱红为阿莱德的董事,英帕学、薛伟及朱红均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
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www.cninfo.com.cn)的《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
划书》(公告编号:2026-026)、《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
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
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指引第 16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