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益康: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6 2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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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99      证券简称:倍益康         公告编号:2026-058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39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文、蔡秋菊、温莉:
  你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披露《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70 万元至 850 万元。2 月 27 日,你公
司披露《2025 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计 2025 年度利润总额为 595.66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88.34 万元。4 月 15 日,你公司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其中,利润总
额修正为 261.84 万元,较业绩快报下调 56.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修正为 397.21 万元,较业绩快报下调 42.29%。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
长兼总经理张文、董事会秘书蔡秋菊、财务负责人温莉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四条及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
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五十三条的
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张文、蔡秋菊、温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收到本决定起 20 个工作日
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
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
止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就上述事项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
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披露
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上述事
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公司已深刻复盘、全面自查自
纠,第一时间落实全方位、系统化整改工作并搭建长效合规管理体系。
  公司将从严强化财务核算全流程管控,建立业绩快报双审核、双复核机
制,压实财务部门、财务负责人、审计委员会分级审核责任,优化收入确认
流程,对销售签收、电商发票冲红、跨期收入等关键环节设置刚性管控节
点,常态化开展在建工程动态核对,有效缩减核算预估偏差;同时进一步健
全财务管理制度,搭建诉讼仲裁、大额负债专项管理台账,落实专人跟踪、
定期评估机制,并保持与律师、审计机构的常态化沟通。
  在信息披露管理方面,公司已专项制定《业绩快报编制管理制度》,厘清
编制、审核、披露、修正全流程规范,严格恪守北交所信息披露监管规定,
对达到披露标准的事项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杜绝延迟披露情形。此外,公司
将持续夯实合规管理基础,常态化组织财务团队开展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及
信息披露实务专项培训,重点精进收入确认、预计负债计提、业绩快报编制
等核心业务能力,在业绩快报编制阶段同步征询年审会计师专业意见,并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牵头开展专项核查,内部审计部门常态化监督财务核算、
信息披露及内控执行情况,构建全方位内控与审计长效监督体系。
  公司郑重作出承诺,将以本次事项为深刻警示,全面升级财务核算质
量、信息披露规范化水平及公司整体治理能力,严格遵守《证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忠实履行信息披露法定义
务,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坚决杜绝同类问题
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39 号》
                  四川千里倍益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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