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6】232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和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浙
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股份”或“公司”,股票代码:
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
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上一次评级结果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时间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泰坦转债 2025-5-30 A A 稳定
易的公告》,公司 2025 年 8 月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000 万元认购
芜湖岭澜科丹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岭澜科丹”)
的基金份额,岭澜科丹的其他合伙人包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潘晶。前
述对外投资构成关联共同投资,交易金额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
产的 0.6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以下简称“深交所”)
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
函》,上述行为公司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
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
因相同事项,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泰
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6〕119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陈宥融先生及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晓霄女士分别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证鹏元认为,上述事件反映公司在合规意识、信息披露等方面
有待加强管理。经与公司沟通了解,公司及相关人员将积极按照浙江
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并整改,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生产经营管理不
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
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泰坦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 A,评级结果有
效期为 2026 年 5 月 26 日至“泰坦转债”存续期。同时中证鹏元将持
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及相关事项的整改情
况,并持续跟踪上述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泰坦
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表本次评级模型打分表及结果
评分要素 指标 评分等级 评分要素 指标 评分等级
初步财务状
宏观环境 4/5 6/9
况
业务状况 行业&经营风险状况 4/7 财务状况 杠杆状况 9/9
行业风险状况 3/5 盈利状况 弱
经营状况 4/7 流动性状况 6/7
业务状况评估结果 4/7 财务状况评估结果 7/9
ESG 因素 0
调整因素 重大特殊事项 0
补充调整 -1
个体信用状况 a
外部特殊支持 0
主体信用等级 A
注:
(1)本次评级采用评级方法模型为:工商企业通用信用评级方法和模型(版本号:cspy_ffmx_2023V1.0)、外部特殊支持评价
方法和模型(版本号:cspy_ffmx_2025V1.0)
;(2)各指标得分越高,表示表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