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变更独立董事、增选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6 20: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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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6-025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变更独立董事、增选非独立
     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筹划发行
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主板挂牌上市(“本次H股上市”),为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拟调整第三届
董事会成员结构。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增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苏彤先生自2020年7月8日起任职,将于2026年7月7日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任期届满后不得继续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鉴于当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H股上市相关筹备工作,考虑到张苏彤先生
任期即将届满,为便于公司进一步完善董事会架构、满足两地上市治理需要、对
董事会结构进行适当的调整,经双方充分友好沟通,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
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张苏彤先生将正式离任,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张苏彤
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
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苏彤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且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张苏彤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变更独立董事、增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鉴于独立董事张苏彤先生即将任期届满离任、结合本次H股上市的需要,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企业管治守则》
等相关规定,为同时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
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
于“至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通常居于香港”以及“至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必须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要求,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人调整为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
由4人调整为5人(含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人数由3人调整为4人,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经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俊瑞先生、方璇女士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FANG ZHU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并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
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前提。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和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俊瑞先生、方璇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俊瑞先生为会计专业人
士,方璇女士为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提交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尚需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选举独立董事、增选非独立董事事宜,并采用累
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基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张俊瑞先生、方璇女士为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FANG ZHU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
拟针对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作出调整,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情况具体
如下:
             主任委员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员
            (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HUI WANG   HUI WANG、蒋守雷、陈大同、FANG ZHU、王坚
  审计委员会      张俊瑞              张俊瑞、方璇、陈大同
  提名委员会      蒋守雷             蒋守雷、方璇、HUI WANG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陈大同              陈大同、张俊瑞、王坚
  ESG 委员会     王坚             王坚、HUI WANG、杨霞云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
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俊瑞先生为会计专业
人士。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调整自张俊瑞先生、方璇女士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FANG ZHU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俊瑞:男,1961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
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陕西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西安
交通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副院长。2020年9月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院长。张俊瑞先生曾任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沪深交易所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通用技术高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陕西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个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科研成果获第六届国家教学成果
二等奖、陕西省教学成果特等奖、陕西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
科奖三等奖等众多奖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俊瑞未持有公司股份。张俊瑞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
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
任职条件。
  方璇:女,1971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香港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
管理硕士,国际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会计师。2019年8月至2022年5月担任华营
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1582.HK)的财务董事,2022年6月至今担
任该公司的首席财务官,2024年3月至今任国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代码:00999.HK)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3月至今任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
司(证券代码:00308.HK)独立非执行董事,2026年5月至今任用友网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88.SH)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璇未持有公司股份。方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
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
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FANG ZHU:男,1949年12月出生,荷兰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清华大
学学士、硕士,荷兰代尔夫特技术大学物理学博士,英国密德萨斯大学荣誉博士。
曾任荷兰伦瑟仪器有限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荷兰博士蔓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经
理、台湾博士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副院长。现任深圳清源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
荣誉董事长、董事,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FANG ZHU未持有公司股份。FANG ZHU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
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
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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