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23072 债券简称:乐歌转债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二)在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 436 号 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通过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项乐宏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份
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7.49 元/
股调整为 7.19 元/股。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董事黄晓红女士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间接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
拥有完全控制权,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
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
外仓储物流体系、深化跨境电商与海外仓“双轮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
提升公司海外市场竞争力和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再次审议。公司董事长根据董事会的审议批准,代表
公司签署委托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以及其他与对外担保事项相关的
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为间接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